據全國各級消費者協會組織統計匯總,2011年中國家用電子電器類投訴共138819件,占總量的22.9%,在所有投訴中排名第三。在電子電器投訴中,手機排名第一,其次是電腦、空調等,而涉及平板電視的投訴量則減少了18.5%,排在了前十以外。
繼2010年達到47576件后,2011年的手機投訴量再超4萬件,為43810件,登上家用電子電器類投訴的榜首。
專家認為,全國手機用戶達到了十億,用戶多,投訴自然也多。投訴的內容包括:通話時有雜音不能正常接聽、手機出現花屏現象和充不進去電的情況、經常出現斷線掉線、自動關機、按鍵失靈、屏幕無顯示、電池待機時間短、外殼裂損翻蓋斷裂等。
此外,水貨手機、組裝機、翻新機充斥市場。個別商家存在虛假宣傳,夸大手機功能。個別商家售后服務不好,不明示故障原因亂收費,手機一旦出現問題,經營者與廠家相互推諉,推托是消費者人為造成的,或者拒絕履行“三包”義務。
評:手機市場太大,因此涌入者眾多。對消費者而言,盡量選擇知名品牌的產品,選擇正規的渠道,其在質量保證方面會做得更好;從監管來看,需要社會各方共同推動對不合格產品和廠家的制約。此外,雖然三令五申,我們仍然在電視節目中可以看見“幾百元購買相當于幾千元手機”這樣明顯違背市場規律的廣告,也是手機投訴的誘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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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2011年全國手機投訴再超四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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