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保險申請唯冠公司破產清算案由于IPAD商標價值未定一直懸而未決。隨著蘋果與唯冠IPAD商標權糾紛案落幕,昨日上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終審宣判。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邦保險)因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稱唯冠公司)無法清償到期債務,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其破產清算。唯冠公司主張其名下“IPAD”商標價值巨大,可以清償債務,不同意進行破產清算。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作出(2011)深中法民七聽證字第31號民事裁定書,以登記在唯冠公司名下的“IPAD”商標價值尚未確定,尚無法認定唯冠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裁定不予受理富邦保險的申請。富邦保險不服提起上訴。
廣東高院經審理認為:二審期間,蘋果公司以支付6000萬美元的方式解決“IPAD”商標問題。唯冠公司的資產狀況在二審中得到明晰,其資產價值低于在原審自認的債務2.8億美元,資不抵債的事實可以確定。原審法院已經具備受理富邦保險申請其破產清算申請的法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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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唯冠破產清算已可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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