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紐約地方法院法官德尼絲·科特(Denise Cote)當地時間周五提議,對蘋果電子書交易行為加以限制,拿出一個切實可以的措施,以阻止這家全球最大科技公司在電子書市場對公平競爭產生進一步的損害。科特已經作出的判決稱,蘋果密謀操縱數字書籍價格。當地時間周五,她考慮了聯邦政府針對蘋果所提出的禁令。她要求各方討論她的提議以形成一項判決,并表示兩周內對此舉行一個聽證會。科特在法庭上表示,“我希望拿出一個盡可能適用的糾正措施,以在電子零售商面前恢復競爭。我們的確需要做出一個禁令,因為明目張膽的價格操縱行為依然存在。”
科特今年7月份認定,蘋果違反了美國法律,同幾家出版商共同操縱價格。據蘋果律師奧林·斯奈德(Orin Snyder)稱,隨后的二次審判將對損害賠償進行裁決,損害賠償額可能達到“數億美元”。聯邦政府和33個州政府于8月2日提交了一項提議,要求科特判令蘋果終止同五家出版商之間的電子書協議。這項提議還要求法院指定專人對蘋果的行為進行為期10年的反壟斷監視。美國司法部官員表示,該禁令“將會阻止蘋果的反競爭產品,恢復丟失的競爭,預防非法產品的出現。”
分開談判
科特周五提議,在未來幾年時間內蘋果同五家出版商關于合同的談判必須錯開進行,以確保蘋果在進行合同談判時每次不超過一家出版商。她還表示,作為指定一名監視者的代替,她更希望蘋果“啟用一個強有力的內部反壟斷程序,并且讓法院確信無需確定外部的監視者。”
美國政府于2012年4月份對蘋果及這五家出版商進行了起訴,聲稱蘋果同出版商合謀簽署的協議,提高了價格并且損害了消費者利益。美國政府表示,蘋果同五家出版商達成的合謀,旨在迫使最大的電子書銷售商亞馬遜調整它的定價模式。當時,亞馬遜以9.99美元價格出售暢銷書籍的電子版本,這一價格往往低于成本。
代理模式
為了提高其閱讀設備iPad對市場的吸引力,蘋果于2010年進入電子書市場。當時,蘋果同五家出版商達成協議,按照代理模式銷售他們書籍的電子版本,出版商定價,而蘋果銷售后獲得30%傭金。雙方合同中一個所謂最惠國條款意味著,蘋果能夠制定低于亞馬遜和其它電子書籍零售商的價格。
有五家出版商,即德國霍爾茨布林克出版集團(Verlagsgruppe Georg von Holtzbrinck GmbH)旗下Macmillan、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 Corp)旗下Simon & Schuster、法國拉加代爾(Lagardere SCA)旗下阿歇特圖書集團(Hachette Book Group)、英國培生集團(Pearson plc)旗下Penguin和新聞集團旗下HarperCollins,在庭審之前以總計1.64億美元代價與政府達成了和解。最大的出版商貝特斯曼(Bertelsmann)旗下Random House,沒有同蘋果簽署代理協議,因此不在美國政府起訴范圍。今年,Penguin與Random House合并。
8月7日,同美國政府和解的這些這些出版商,對政府迫使蘋果終止同他們合同的提議提出了反對意見,聲稱他們將會受到政府所提議判決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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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蘋果被判與出版商操縱電子書價格 或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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