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深圳讀本:【QQ聊天欲搶劫被抓,該不該抓?】大運前夕,三網友QQ聊天相約購買麻醉槍搶劫,還沒行動即被網警發現,三人被抓。其中之一的王某的代理律師認為,王既沒實施搶劫,也沒為搶劫犯罪準備工具,夠不上《刑法》上的犯罪預備。我發起了一個投票【QQ聊天欲搶劫被抓,抓人妥否?】
網聊商談搶劫,被網警監控查到,三名男子還未出手便被逮捕,這本是一件看起來振奮人心、成功打擊犯罪的新聞,可是仔細想想,總覺得有點不對。人家網聊你是怎么知道的?還沒犯罪,甚至只是口頭商討階段,能否定為犯罪預備?昨日,這個新聞被@南都深圳讀本放到網上,頓時引起網友大討論,相關投票也很火爆,迅速成為新浪微博和移動微博的熱門話題。
支持抓
@梅林關外一枝花堅決支持警察扼殺犯罪于萌芽:“將犯罪分子扼殺在罪惡的搖籃中,我覺得沒什么大不了的。警察叔叔很了不起。(怕泄露)隱私你還去上網?(怕泄露)隱私你還去買槍?隱私再大也大不過公眾安全吧?律師說得也沒錯,但一個心存剝奪別人生命(想法)的人,也不配別人給予他同等的隱私權利。”@娟小小更是舉了一個例子:“這個就跟你老公跟別的男人在QQ聊天調情一樣,他們在網上打得熱火朝天,難道你就不生氣了?你能用你老公還沒跟人上床來安慰自己嗎?等上床后才來抓證據,你玩得出來么?警察識破了,我倒覺得是一種幸運,杯具還沒有發生。”@smile蘭子理性分析道:“想想暗號應該也不會貫穿聊天的始終,網警應該沒有斷章取意,而是有經過一番仔細查證,才最終判定他們的罪行的。現在網絡那么發達,把聊天記錄作為破案的一種手法是個不錯的選擇。”@聽說君君是個瘋子也贊成警察的舉動:“有這樣的犯罪意識下一步說不定就行動了。難道要等搶劫了才抓?那自殺的在他還沒死之前是不是就不用救人了?”
反對抓
有人贊成,也有人反對。@blag525vam就說:“‘窮啊,怎樣才能發財呢?搶銀行吧!不想工作怎么辦?傍個大款唄。’這種話我跟熟人之間就經常說,如果真要抓估計被抓好多次了。”@小徐安也說:“那QQ聊天欲脫衣是不是算賣淫啊?QQ討論罌粟怎么種是不是販毒啊?”@Mr-Dream海認為警方取證有問題:“取證途徑就是違法的,違法獲得的證據不可以作為定罪依據的。”@嫦認為聊天記錄不能作為證據:“聊天記錄當犯罪證據?沒有真憑實據,不可信,這么下結論,未免有些草率。”微博認證為法律專業人士的@廣州律師-胡周雄也反對抓人:“支持王某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這種取證手段也不光彩。”@aagun更是諷刺道:“那些經常在網上問候對方女性成員的小心了,隨時會被起訴強奸未遂。”
關注隱私
除了關心三個青年是否應該被抓以外,更多網友表達了對QQ聊天記錄被監控、隱私泄露的擔心。@追夢sun很傻很天真地問:“我覺得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網警怎么得知QQ聊天的信息的?難道是監控嗎?”@Danny田也發出同樣疑問:“這個問題討論之前是否要問,為什么私人聊天是被監控的?”@一碗夢則大聲疾呼大家不要跑題:“喂喂,這里的關鍵是QQ對聊天記錄的監控吧?”@貝殼迪算是明白了:“原來QQ,短信,電話的聊天都是被監控的。以后短信要高雅,低俗會惹監聽者笑話的。”@世界的末了也恍然大悟:“原來,我們每天的悄悄話都被監視著!”@裴裴七號的發言讓人不寒而栗:“想想我們在跟親朋好友聊天時,都有另外一雙眼睛吃著薯片看著熱鬧……”@WINNIE鳳凰涅磐則顯然被嚇到了:“我向毛主席保證,以后聊QQ絕不開玩笑!”
(來源:新浪微博、移動 微博整理:魏榮華周娟)
QQ聊天欲搶劫被抓,抓人妥否?
南都深圳讀本發起1634人參與數據截至1日21時
A消滅犯罪于萌芽,沒什么不妥。
B聊天記錄怎能當犯罪證據?不妥。
C如果搶劫麻醉這些是朋友間玩笑暗號咋辦?
D法盲飄過。默默覺得QQ無隱私了。
E不用QQ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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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網聊隱私再成焦點 QQ聊天欲搶劫該不該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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