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淘寶事件愈演愈烈,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最新消息稱,圍攻淘寶商城的部分小賣家轉而攻擊支付寶,呼吁以提現的方式對淘寶商城施壓。這一最新進展,再次將人們的視線拉回,看似平靜的淘寶事件一時間又被傳得紛紛揚揚。
馬云怎么了?對于淘寶5倍至15倍的漲價,知名民商法專家、清華大學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朱慈蘊教授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坦言,這是她前段時間看到相關新聞的第一反應。她說,淘寶提價的幅度之大,是否導致暴利?是否能夠體現淘寶與廣大商戶間交易雙方的公平?這些都值得我們深思。
淘寶新規暫緩實行意義不大
10月17日,身在美國的馬云連夜飛回杭州,宣布了解決問題的五項新措施:包括屬于淘寶老商戶的客戶滿意度排名不在后10%的,新規執行時間點延后至2012年9月30日;商戶在2012年內可以按照新規則的一半繳納保證金;在原有預算的基礎上增加3億元投入,用于市場推廣和技術服務平臺的改善,幫助商戶帶來更高的人氣和效益等。在馬云宣布五項舉措后,當天晚上在網上大約有3.4萬人聚集,許多商戶指責馬云“混淆視聽”等等。
對此,朱慈蘊說,淘寶新規收費標準沒有降低,只是時間上往后推遲了9個月,并無實質上的意義。很明顯,商戶對此是不滿意的。淘寶的所謂“讓步”讓大家失望了,有的商戶寄望馬云的出現使事情有所轉機,看來是不現實的,他們之間的矛盾并沒有真正緩解,眾多中小商戶和淘寶的博弈仍然是存在的,商戶對淘寶的“讓步”并不領情。淘寶的漲價幅度過猛是商戶極力對抗的直接原因。如果漲價的幅度平緩一些,商戶是不會有那么大的抵觸行為的。
淘寶必須履行企業公民責任
淘寶發展到今天,早已不再是一個簡單的網站,而是一個涉及數百萬商戶的生存平臺、多達2億人的消費平臺。根據相關公開的報道,淘寶已經是亞洲最大網絡零售商,其國內市場份額已經占到80%,足以稱得上國內電子商務領域的航母。
朱慈蘊認為,追求利潤是創辦企業的基本目標,當然淘寶的“免費午餐”也不會一直無限期供應。不過,無論是降價還是漲價,都要有一個適宜的幅度。如果不適當地調整價格,特別是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而大幅度調價,就可能產生暴利的問題。事實上,淘寶現在已經處于不怕同類企業競爭的地位。這也正是本次淘寶大幅度上調價格而不擔心商戶流失的根本原因。那些商戶是沒有能力與淘寶討價還價的。當然,作為一個強勢企業,淘寶的任何一個動作,最終都會影響消費者的利益。淘寶的價格瘋漲行為,不但會直接波及到廣大商戶,也會對政府調控物價帶來更大的壓力,這其實是很大的不穩定因素。從國家和社會大局出發,淘寶必須履行企業公民責任。
相關部門應當加強監管
10月10日,淘寶推出了2012年度商家招商續簽及規則調整公告。公告要求,從2012年起,淘寶商城進駐商家的技術服務年費將從以往的6000元提高至3萬元和6萬元兩個檔次,當年銷售額達到36萬元至120萬元時,這部分費用將予以返還;此外,商家的違約保證金數額也全線提高,由以往的1萬元漲至5萬元、10萬元、15萬元不等。公告一出,一石激起千層浪。
對于有人提到淘寶這次價格上漲行為涉嫌違背價格法、反壟斷法等法律,朱慈蘊說,針對收費的價格問題,制定價格完全是商業行為,政府只能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不當價格行為進行監管。朱慈蘊強調,淘寶如此大的市場份額,已經具有了絕對的壟斷地位,這樣的企業在美國有可能被拆分的。當然,根據中國的反壟斷法,一個企業只具有壟斷地位但沒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一般不會受到反壟斷的執法審查。但如果淘寶這種大幅度漲價行為觸犯了競爭法律條款,相關執法部門應當予以制裁。按照目前我國實行的反壟斷法第十九條的規定,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的即被認定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如果淘寶不能提供證據表明它的數倍漲價行為是正當的,那么,按照該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它就屬于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顯而易見,國家有關部門應當對淘寶的一些做法加強監管。
中小商戶應尋求正當途徑維權
10月22日,《華夏時報》報道稱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表示,淘寶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目前我國網絡管理的法律基礎薄弱、網絡零售領域法律缺失以及監管體系的不完善。當前,應加快網絡零售法律管理體系建設,積極推動網絡零售管理條例盡早出臺。
利益受損的中小商戶的權益如何才能切實保障?朱慈蘊說,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是必要的,在探索的過程中可以先行制定法規,譬如商務部發言人提到的網絡零售管理條例等等,以規范、制約淘寶的行為,當然這對廣大的商戶也是一種規范,商務部應當有所作為。眼下,如果中小商戶們因此次淘寶調價而受到明顯的不公平對待,可以向國家商務部等職能部門反映,要求介入調查,以尋求正當途徑維權。
淘寶對誠信度差的商戶應堅決淘汰出局
10月17日,淘寶總裁張勇表示,淘寶將擴大消費者保障范圍,商戶出售嚴重材質成分不符的產品即被視為售假,對于經營假貨、水貨的商戶店鋪實行“零容忍”。另外,截至10月15日晚,已有112家無辜淘寶商戶遭受一些不滿淘寶新政的商戶的蓄意侵害,被惡意購買的商品數為7230筆,金額總數達9454萬元。
針對淘寶及廣大消費者擔心的坑蒙拐騙、誠信度差等商戶,朱慈蘊認為,無論這些商戶是大還是小,淘寶均應采取加強審查、嚴格監管、運用技術手段等措施將他們淘汰出局。另外,對于淘寶一些中小商戶對大商戶的不當干擾和侵害,朱慈蘊說,這是明顯的非法行為,政府應當給予引導。
朱慈蘊提出,政府無需介入企業的合理漲價行為,但調控整體物價水平是政府的職責。有關各方應慎重、理性處理相關事宜,不要給社會帶來不和諧的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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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法律專家:淘寶須履行企業公民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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