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與唯冠的iPad商標案,近日終于以蘋果向唯冠賠6000萬美元了結。而幾乎與此同時,在江蘇又爆出一單商標案,一家公司試圖與蘋果就“雪豹”商標打官司。
蘋果最近的官司案真是一個接一個。其中原因,當然很好理解,印證了中國那句古話“樹大招風”。對于這些商標權引發的糾紛,網友的評論很多,有人認為是“傍大款”,借機發財;但如果從法律契約的角度而言,如果事實認定清楚,侵權就是侵權,有法律認定和保障,唯冠要求作出賠償的做法無可厚非。
爭議歸爭議,糾紛之中的策略細說起來奧妙不少。其實從一開始,對于與唯冠的商標案,財大氣粗的蘋果似乎采取了拖延的戰術,反正瀕臨破產邊緣的唯冠求金若渴,有點經不起折騰。所以最終唯冠方面說,這個結果雖然不滿意是可以接受的。當然,選擇在久拖之后的現在做出了結,實則是為了他們家的新Pad進入內地市場鋪墊;否則,商標案久拖不決,反過來對蘋果的市場推廣并無太大的好處。
不管是有心還是無意,唯冠算是開了個頭。據稱,從A到Z的Pad都已經被注冊了,而其它的與蘋果產品風馬牛不相及的產品,比如服裝等也被注冊了商標,似乎什么都要跟蘋果這位大款沾邊。日常可以假借大品牌的名義營銷,如果哪一天出現什么糾紛案,沒準還能大撈一筆呢。反正蘋果財大氣粗,“咬”一口也不見得損失太多。
但不是每個故事都有美好結局。唯冠之所以能夠得到還算可以接受的局面,搶占先機當然很重要。早十幾年前,iPad對于大家來說還不知為何物的時候,唯冠就已經注冊了商標;沒想到十年之后,這筆賠償倒是在一定程度上救了急。說起來有點“純屬巧合”的意味。
要發財,“咬”蘋果,說起來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也未必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如有雷同”的事情不會總發生。蘋果到了國內雖然有點水土不服,但桀驁不馴而且還夠精明。反過來說,如果看不緊自己口袋里的東西,沒準哪天被蘋果看中了,成功利用了,恐怕再想“咬”回蘋果一口就不那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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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蘋果iPad商標案了結 要發財“咬”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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