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價上萬元的理財培訓軟件,只花幾元錢便可以買到手,網店店主侵權銷售理財講座的盜版視頻,淘寶網遭到版權方知錢(北京)理財顧問有限責任公司起訴。
記者今日獲悉,一中院終審判決,淘寶網被要求和網店店主停止侵權并賠償。這也是淘寶網首度被法院認定對銷售盜版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原告訴稱,該公司2009年創作了《知錢俱樂部股票培訓課程》,此后發現淘寶網上有上百家經營者非法復制并出售涉案作品,原價上萬元的培訓課程,銷售的價格最低只有5元。一家名為“channa小店”的網店更是明目張膽地稱他就是從淘寶另一賣家進的貨。
原告起訴要求網店店主王超停止侵權;要求淘寶網刪除網上出售盜版的所有鏈接。同時索賠12萬余元,淘寶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一審法院認為,店主王超明知涉案作品侵權,仍然出于商業盈利目的擅自將其反復銷售,已經構成侵權。
淘寶網在接到權利人多次通知后,并未及時刪除相關的侵權信息,因此應對這種擴大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法院判決王超賠償知錢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2萬元,淘寶網在1萬元內負連帶責任。
淘寶公司不服提出上訴,一中院審理后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解讀
銷售侵權物品淘寶也獲益
都是網絡平臺,為什么搜索引擎提供侵權的下載后并不用承擔責任,淘寶要承擔?
淘寶公司對于淘寶網的注意義務不同于搜索引擎對于搜索對象的鏈接的注意義務,搜索引擎的搜索對象是開放的互聯網,對于互聯網空間的搜索對象并無控制能力,且互聯網的存在和發展并不依賴于搜索引擎。
而淘寶網上的店鋪的存在和發展則依賴于淘寶網,雖然淘寶公司辯稱其盈利并不來源于網絡交易,而來源于銀行,但這種盈利客觀上間接地與淘寶網上的交易存在某種聯系,如果不存在交易,淘寶公司的盈利將會受損。
淘寶可以控制盜版卻放任自流
作為證據的公證書顯示,淘寶公司完全可以依據相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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