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話大王鄭淵潔又開始了維權行動。他近日通過新浪微博表示,美特斯邦威公司(下稱“美邦”,002269.SZ)出產的文化衫上印有舒克的圖案,而他從未授權其使用。由此,鄭淵潔、美邦以及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下稱“美影廠”)三方圍繞“舒克”的形象權展開一場激辯。
鄭淵潔在一篇名為《舒克被拐賣了?》的博文中表示,1987年和美影廠簽署授權其根據其作品拍攝《舒克和貝塔》動畫片的協議。“合同第5條規定,美影廠繪制的舒克和貝塔美術形象由我和該廠共同享有版權。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美影廠無權單方面授權第三方使用舒克形象。 ”
處于漩渦中的美邦昨日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做出如下回應:美影廠與美邦簽協議時確認美影廠擁有舒克和貝塔的完整版權,除了舒克和貝塔,美影廠還把孫悟空、黑貓警長等形象也授權給了美邦,雙方達成的是一攬子協議。美邦印有舒克和貝塔形象的服裝還在正常銷售。
鄭淵潔對美邦服飾態度已有所轉變,鄭淵潔近日在微博上表示,1994年,美影廠曾單方授權電影出版社出舒克貝塔連環畫,結果遭查封。現在美影廠重蹈覆轍,美邦也是受害者,也應該向美影廠索賠。
針對鄭淵潔發微博稱美邦侵權一事,美影廠向本報證實,美邦MTEE 系列中使用的美影廠動畫系列片《舒克和貝塔》等形象系經過美影廠官方授權。
據美影廠介紹,從2009年起,美影廠與美邦達成戰略合作關系,并官方授權多部經典動畫作品的動漫形象用于美邦制作MTEE產品。美影廠稱,舒克和貝塔的電影形象是由美影廠創作的。
針對美影廠的聲明,鄭淵潔隨后在微博中透露了當年合同的部分內容:“第4條約定根據動畫片出版的畫冊須由雙方共同授權共享收益。第5條約定動畫片舒克貝塔美術形象用作電影之外用途時須由雙方共同授權共享收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章第二節第十五條:“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制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并有權按照與制片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
漢商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向東表示: “鄭淵潔先生是童話作者,如果作為圖片的舒克形象是由美影廠創作,那么MTEE侵犯鄭淵潔先生著作權的可能性就比較小。” 吳向東同時補充:“但是美影廠與鄭淵潔先生之間關于著作權的約定可能會影響到案件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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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童話大王鄭淵潔發微博稱美特斯邦威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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