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深圳市公安局、市交委聯合發布通知,規定從6月6日至12月5日,電動自行車(以下簡稱電動車)禁止駛入主城區。通知發布后,深圳市50多萬輛電動車面臨尷尬。
事實上,3月18日,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聯合下文《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政府結合實際,設定“超標”車的過渡期限,限期淘汰“超標”車。
上述“限車令”的實施,會不會影響到老百姓出行,會不會損害電動車這一“朝陽”產業?近日,央視《對手》節目對此展開了辯論。
出行方便與安全之爭
“超標車是野驢,合格車是毛驢,所以現在把野驢換成毛驢。”財經評論員朱煦說,“野驢”對行人造成的安全隱患不能不考慮。
不過,財經評論員馬光遠認為,四部委此次整治,勢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老百姓的出行,“沒有什么比老百姓出行更大的事,政策制定的一個基本準則是方便出行,而不是讓老百姓為政策制定提供方便。”
阻礙電動車產業的發展?
“限制電動車,會把企業家嚇跑。”《中國新聞周刊》主筆劉彥表示。在“限車令”下,“電動車”這個朝陽產業會沒落嗎?
“四部委的文件正是為了促進電動車產業的發展。”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說。韓曉平認為市場要差異化,廠商不宜去制造“跨界”車,應當進一步擴大農村市場。
山東交通學院交通法學教研室主任王宏雷指出,“所有超標的電動車生產都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方面的強制性標準;銷售者利用自己的信息優勢,只宣傳產品的優點,而不告訴風險,這是一種欺詐,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王宏雷說。
“既然制訂了法律、規章,就不應按照個人的理解去執行。”王宏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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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深圳限車令:會否阻礙電動車產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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