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國外媒體周一刊文稱,eBay等電子商務網站通常不會將商品總銷售額列為營收,而是將其稱作“年度營業額(GMV)”。然而,Groupon并未這樣做。因此有業內人士認為,Groupon在虛報營收數據。
以下為文章主要內容:
Groupon在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S-1文件中表示:“我們的營收為消費者對Groupon的付款,而我們毛利潤為扣除我們向商戶付款之外的剩余部分。”Groupon這種做法與Expedia和Priceline類似,后兩家公司將機票銷售收入的總額作為營收。
根據這一原則,Groupon宣布其第一季度營收為6.44728億美元,毛利潤為2.7億美元。實際上,Groupon第一季度真實的營收僅僅為2.7億美元,其余的3.74億美元“營收”原本就屬于開展團購活動的商戶。過去四個季度中,Groupon在團購活動中收取的手續費平均為團購價格的38.7%至41.9%。這一比例很高,但是其可持續性也令人質疑。Groupon將自身的營收夸大了140%,這令人感覺,Groupon的成本結構可能存在較多的問題。
Groupon的成本主要來自兩方面,包括銷售和一般管理費用,以及營銷費用。第一季度,Groupon的銷售和一般管理費用達到1.7894億美元,如果以營收2.7億美元計算,所占比例達到66.3%,高于Expedia、紐約時報、Priceline、eBay、微軟和谷歌等公司。
有人或許會說,Groupon是一家成長型公司,因此銷售和一般管理費用占營收的比例將隨著該公司發展而逐漸下降。不過數據顯示,去年第一季度,Groupon的銷售和一般管理費用占營收的37.2%,因此今年同比上升了29.1%。或許Groupon未來在這一方面將有所改進,但考慮到團購服務自身的特點,Groupon在這一方面很難比Expedia和Priceline做得更好。
營銷成本目前占Groupon營收的比例更大。Groupon此前表示,投資者應當觀察該公司的“合并后運營性收入”,而這一收入沒有減去營銷成本。今年第一季度,營銷成本占Groupon營收的77.1%,而去年同期僅為20.0%。
今年第一季度,Groupon銷售和一般管理費用,以及營銷費用的總和達到營收的143.4%,高于去年同期的57.1%,但低于去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的186.8%。對于一家規模較大的公司來說,如果營銷和一般管理成本仍比營收高40%,那么就意味著該公司的業務模式并不具有競爭力,這樣的公司也不應當上市。
在金融危機造成了極大的破壞之后,華爾街對Groupon這樣的公司有著極大的興趣。然而在當前情況下,Groupon及其背后的銀行更應當主動放棄上市,并解決以上的問題。這將使公眾對Groupon和華爾街有更好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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