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九部委聯合下發通知,對各地涉嫌售假的網店進行整改,網絡購物維權再次引起關注。在消費者和企業權益屢受侵害的情形下,網絡購物維權該如何克服眾多難題?消費者、企業、網絡購物平臺和監管部門能否形成維權合力?
互聯網成制假售假重災區
花哨的網店布置、時髦的品牌新品、驚爆的低廉價格……在吸引網友隔空“秒殺”的背后,假貨泛濫早已讓網絡購物平臺成為侵權、欺詐“重災區”。
“現在假名牌傍上了互聯網,許多假國際名牌在網上都有賣,一些價格甚至比正品的十分之一還低。”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陳惠珍說。
據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統計,目前中國網絡購物用戶已達1.61億,網絡市場交易達5231億元。而來自中國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近日發表的公告稱,去年接到公眾舉報信息39萬多件次,其中有關網絡詐騙類舉報占了近四分之一。
網購維權遭遇“四重山”
專家分析認為,對成為假貨“集散地”的網絡,維權卻要歷經舉證難、起訴難、訴訟難、獲賠難這“四重山”。
舉證難,難在證據的收集、保全和認定困難。“按照我國現行法律的‘誰主張,誰舉證’,網購維權往往需要公證購買假貨的過程。”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何敏說,舉證不僅難,還相當昂貴,這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消費者維權的道路。
起訴難,也在于網絡交易的“異地性”和購物平臺對企業相對比較“袒護”的現狀,導致難以找到責任人。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孫穎這樣認為。
訴訟難,在于法律規制與監管漏洞中間存在一定的“時間差”。何敏認為,當新技術發展得非常迅速的時候,規范和標準的制定就出現了一定的滯后性,“在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釋之前,監管上就形成了一定的司法真空,變得‘無法可依’。”
獲賠難,則難在消費者和企業在整個法律流程中“付出多,收獲少”。專家分析指出,受侵害方起訴的過程繁瑣,時間長,得到的回報卻往往不大,因而使不少受侵害者無奈放棄維權。
多管齊下打出“組合拳”
法律和商務專家建議,破解網絡維權難,需消費者、被侵權企業、購物平臺、監管部門共同努力,在民事、行政和司法方面打出“組合拳”。
“消費者應提高自己的保護意識,當然也不能知假買假,為虎作倀。”上海市商業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齊曉齋說。
更重要的還在于網站的自查和監管。專家認為,網絡交易平臺方有責任和義務不讓假貨流通,不僅要積極應對投訴,還要變“事后打假”為“事前打假”,對網店設立一定的準入機制,要求其出示所銷售產品的品牌授權證明。
上海虹橋正翰律師事務所律師姚喜認為,在當前法律滯后于網絡技術發展的形勢下,應讓經營者承擔保留虛擬交易記錄的義務。
網絡購物的執法水平也需要提高。何敏建議,首先,執法人員既要具備及時發現網絡知識產權新問題的能力,又要提高對這類問題的執法判斷能力,能適量地行使權力;其次,立法對于行政執法的權限應有明確的描述,“網絡制假售假不僅僅是知識產權的問題,還包括版權、商標使用權等,涉及多個執法部門,需要在立法中對各個部門的權限和職責予以明確。”
(據新華社上海5月10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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