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最高院民三庭庭長孔祥俊針對近期廣受關注的百度文庫侵權案表示,今年最高院將起草網絡著作權司法解釋,作為界定互聯網“避風港原則”的法律條款。
百度用“避風港原則”應對侵權指責
2010年下半年,當當、互動百科、盛大文學、磨鐵圖書等公司要求百度刪除百度文庫的侵權書籍。此后,李承鵬、當年明月、韓寒、朱德庸、彭浩翔、陸川等22位作家聯合發布聲明聲討百度文庫侵權,并稱將起訴百度。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隨后也發布聲明,公開支持出版界起訴百度,并呼吁各出版機構、民營出版策劃機構、作家等著作權人加入到聯合起訴百度的隊伍中,用實際行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百度對此回應稱,百度文庫所有文稿等資料為網友上傳,百度本身并不上傳侵權的書籍和作品,因此百度沒有侵害作家和出版機構的利益。
記者了解到,百度的回應實際上是互聯網行業的“避風港原則”,即互聯網公司不制作內容時,如果被訴侵權有刪除義務,如果沒有被告知哪些內容應該刪除,公司不承擔侵權責任。
著作權案件半數為互聯網侵權
在昨日的記者會上,有媒體問及百度文庫侵權案。孔祥俊透露,目前他暫不清楚百度文庫侵權案是否已經進入地方法院的訴訟程序。
孔祥俊稱,目前在法院審理的知識產權案中,涉及著作權的案件占一半左右,而在著作權案件中,互聯網侵權案件占到一半。對于互聯網侵權案,法院要綜合考慮知識產權保護、網絡技術發展和用戶獲得信息權利三方面問題審理裁決。
孔祥俊表示,針對互聯網侵權案件中的“避風港原則”,今年最高院將起草網絡著作權案件審理的司法解釋,將明確“避風港原則”的法律界定,保護版權人、網絡服務提供者及用戶的權利。
去年6千人涉知識產權案獲罪
本報訊 (記者邢世偉)昨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稱,去年中國法院審結的涉及知識產權侵權的一審刑事案件同比上升7.7%,有罪判決6000人。
白皮書介紹,去年全國法院共審結涉及知識產權侵權的一審刑事案件3942件,同比上升7.7%,判決發生法律效力6001人,其中有罪判決6000人。在審結案件中,以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判決的案件1254件,同比上升24.53%。
在涉及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審理上,白皮書介紹,2010年,各級法院審結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41718件,比2009年增長36.74%。與此同時,各級法院新受理一審知識產權行政案件2590件,同比上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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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最高院回應百度文庫侵權案 將起草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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