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聯網領域知名律師于國富在央視財經頻道的《對手》節目中,針對百度文庫近期遭遇的版權質疑,從法律的角度表達了自己的觀點。于國富認為,所謂的百度文庫侵權是個偽命題,從法律角度無法成立。
“菜刀是用來切菜的,大家做飯都離不開菜刀,但是如果有人說,菜刀可以用來殺人,所以因此說菜刀本身就是侵權而禁止它出現,是并不合適的。”于國富強調稱,當一個產品具有非侵權實質用途的時候,這個產品本身不應該被界定為侵權,而百度文庫就是這樣一個有非侵權的合理用途的產品。
百度文庫是百度推出的一個文檔分享平臺,可供網民自由上傳和免費分享各種知識、教育類文檔,更便捷地獲取信息。按照國家《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的規定,百度文庫的服務方式屬于互聯網存儲服務提供,在百度滿足“明確標識該信息存儲空間是為服務對象提供的;未改變服務對象所提供的作品;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的理由應當知道服務對象提供的作品侵權;未從服務對象所提供的作品獲得直接經濟利益;在接到權利人通知以后及時刪除”五個條件時應當免責。
針對“明知規則”的質疑,于國富認為,衡量一個網絡服務提供者到底有沒有盡到“注意義務”,與它是不是一個大規模的商業公司之間沒有必然聯系,只與其在技術、經濟上是否具有可能性則存在必然聯系。如果避免某種侵權行為在經濟上可能、技術上可行,而沒有去避免,才有可能去判定其沒有盡到注意義務。而在百度文庫中,并沒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因此百度文庫并不存在侵權行為。
在從法理的角度分析了百度文庫的版權問題之后,于國富還以一個普通網友的身份,從自身經歷出發表達了他對互聯網數字出版的看法。他認為,互聯網免費的信息資源為他提供了豐富的文學養分,構成了他的知識的一個重要來源。而在作家圈中,也有許多人是借助互聯網成名成家的,他們同樣是互聯網知識免費共享的受益者。
實際上,正如汽車的出現代替了馬車一樣,數字出版也將極大地擠壓傳統出版業的空間,但這是互聯網時代技術進步的必然結果,無論是版權人還是傳統出版業,都應該以積極的心態擁抱數字出版,一味地抵制和排斥只能讓自身走向邊緣化。
對于百度而言,即使已經站在法律的一邊,作為一家正在從優秀走向卓越的公司,還可以做出更多努力。令人欣慰的是,針對版權糾紛,百度也正在做出非常有價值的探索和舉措,包括開辟綠色舉報通道機制,研發上線“版權作品DNA比對識別”技術,積極推進與作家、出版社的合作,探索通過用戶付費閱讀和廣告分成等模式幫助版權方獲取收益等。可預見的是,百度龐大的用戶資源、互聯網廣告方面的優勢都將幫助版權方更好地對內容進行“變現”,這將開啟互聯網版權合作的全新起點。這對于整個產業而言都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實際上,此前百度文庫已正式推出 “文庫書店”服務,以“付費閱讀”的模式為版權機構提供在線銷售圖書服務,已經有不少版權機構從中受益。以北京博士德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為例,其在百度文庫書店投放的付費電子書銷量增長非常理想,上架至今,銷售額已經實現了300%的增長。
“4·23世界圖書與版權日”和“4·26世界知識產權日”即將到來,我們希望看到更多的互聯網公司也能真正行動起來,在版權方的相互協作和共同推動下,真正實現數字出版大潮中版權方、互聯網企業和讀者的多方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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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于國富:百度文庫侵權是個偽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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