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大眾對網絡的利用率越來越高,網絡著作權侵權現象正日益嚴重。2005年市一中院僅受理1起網絡著作權侵權案件,占著作權案件總量的2.9%;而2010年1至11月,市一中院就受理45件網絡著作權侵權案件,占著作權案件總量的25%。自2009年起,著作權人將維權領域轉向局域網,尤其是網吧局域網和高校局域網。
4月26日是國際知識產權日。昨日,市一中院公布了2010年該院受理的部分網絡侵權案例。
盡到合理審查義務
學校免除賠償責任
案情回放:2007年,原告北京某版權代理有限公司取得了作者墨陽子(筆名)享有著作權的《龍行仙人(上)》(1995年,長春出版社出版)除署名權、影視改變權外,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網絡傳播權、獲得報酬權等多項權利。2009年,該公司發現該作品被北碚某大學未經授權許可、未支付報酬,將該作品在其學校圖書館電子閱覽系統,通過網絡提供給上網用戶使用,并顯示該數字資源系北京某技術有限公司提供。該版權代理有限公司于是將該大學及某技術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權,賠償損失。2010年8月26日,市一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判決結果:判令北京某數字技術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支出的合理費用2500元。被告大學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官點評:使用電子資料數據庫已經成為越來越多的大學圖書館以及研究機構充實資料收藏的一種方式,但一個數據庫可能包括數百萬部作品,因此,要求使用者一一審查開發者是否獲得著作權人的授權過于苛刻,只要使用者盡到了一定的審查義務就可以免除賠償責任。值得注意的是,免除的責任僅限于賠償責任,使用者仍然要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
未經授權提供影片
網吧被判賠錢三千
案情回放:原告北京某時代科技有限公司訴稱,該公司享有涉案電影在中國大陸地區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被告重慶市江北區北城天街某網吧未經授權,將涉案影片置于網吧的服務器上,向網吧的用戶提供該影視作品。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以及為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開支。2010年11月23日,市一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判決結果:被告江北區某網吧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3000元。
法官點評:網吧經營者未經許可,通過網吧自行提供他人享有著作權的影視作品,侵犯他人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利的,應當根據訴訟請求判決其停止侵權和賠償損失。網吧經營者能證明涉案影視作品是從有經營資質的影視作品提供者合法取得,根據取得時的具體情形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理由應當知道涉案影視作品侵犯他人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利的,不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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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網絡不是免費天堂 侵權官司盯上局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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