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賈平凹、劉心武、韓寒、郭敬明等50位著名作家和出版人聯名職責百度文庫侵權。數日后,百度做出回應,刪除未獲授權的文學作品,刪除量超過99%,同時對傷害作家的感情表示抱歉,推出用戶付費閱讀和廣告分成等模式。
日前,在央視財經頻道《對手》節目現場,著名音樂人,同時也是百度文庫侵權案當事人高曉松與法律界及媒體界人士對百度文庫侵權及網絡作品是否應該收費等問題展開激烈討論,高曉松表示,不能要求消費者為還不知道喜歡不喜歡的東西而付費;嘉賓石述思則直言“聽著收費就直哆嗦,尤其是面向公眾的收費。”
百度文庫刪除內容是否默認侵權?
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文著協法律顧問汪涌表示,百度文庫作為信息存儲空間服務商,要承擔版權責任。他說,“如果沒有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百度第一不用道歉,第二不必在管不好的情況下就關掉。百度文庫知道目前提供作品的行為應該在法律上受到制裁。
北京盛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于國富則認為,“百度文庫侵權”是一個偽命題,他表示,當一個產品它具有非侵權的實質用途的時候,那么這個產品本身不應該被界定為侵權。他同時列舉了“避風港原則”中對于免責提出的五個要件,其中包括“在接到權利人通知以后及時刪除”一項。此外,他還談到2010年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就曾經引用避風港原則審理過有關百度文庫的案件,并且認為百度文庫符合五個條件,駁回了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石述思:互聯網精神是免費和共享
財經評論員張春蔚表示,作家站出來要維權是因為百度文庫砸了他們的飯碗,她舉例說,如果想在百度文庫上下載,就必須上傳好作品獲得積分,所以百度文庫不是完全的免費,這種免費是通過變相的方式達成的,大家支付時間、勞動、帶寬等成本,其實是一種主動的、變相的付費。
《工人日報》要聞部主編石述思表示,互聯網的精神就是免費和共享,在免費的過程中三方面都受益,第一,公眾通過免費分享互聯網的文化、音樂產品,陶冶情操,掌握更多的新知識;第二,互聯網在這個過程中免費獲得了巨大的成長空間;第三,很多作家也通過這種免費服務的方式獲得快速成長。石述思指出,我們今天應該思考的問題不是否定免費年代,而是所有的各方怎么尋求更好的利益點。
高曉松:誰獲利誰給錢
DCCI互聯網數據中心總經理胡延平指出,凡是由互聯網人創造出來的東西很多都是免費的,但是在互聯網上流通的東西絕大部分都是收費的。他說,“我們要百度文庫也好,要某個網站也好,來免費提供書,然后免費閱讀,這個是不合理的。”他認為,知識產品,尤其是原創作品是一定要收費的。
著名音樂人高曉松表示自己入行18年來從未收過一分錢版稅,但不能要求消費者為還不知道喜歡不喜歡的東西而付費。他談到,“今后整個產業鏈完整以后,大家如果喜歡一首歌,去卡拉OK消費,點誰的歌誰掙錢,演唱會上消費,唱哪首歌,哪首歌拿錢。”同時,高曉松還提出了“誰獲利誰給錢”的觀點,“獲利才能給錢,不獲利,怎么能給一首歌定價?”他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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