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起,美國的作者行會(Authors Guild)和美國出版商協(xié)會(the Association of American Publishers)分別對Google提出起訴,指控Google掃描和以數(shù)字化方式發(fā)布各大圖書館藏書內容的計劃觸犯版權法。
Google Books導致訴訟的原因有幾個:
1、絕版書(無論版權是否過期,均不再出版)的版權獲得方式問題。一些書已經(jīng)不再出版了,Google可以從圖書館找到這些書并掃描索引,但是這些書的版權和版權人有待界定。
2、圖書館是花納稅人錢的公益組織,等于他們用納稅人的錢買來的書,現(xiàn)在去和Google這樣的商業(yè)企業(yè)合作,在法律上會導致一些問題。而且如果 Google Books形成壟斷,最終導致一些圖書館關閉,如果恰好這些倒閉的圖書館中有絕版書,其他地方看不到了,就等于是把納稅人的共同財產(chǎn)轉移到了商業(yè)企業(yè)中。這些問題在美國都是無法被容忍的。
3、如果所有的書都被Google Books收錄了,Google可以決定如何展示和設置閱讀權限,這就造成了壟斷,導致公民獲得知識的權利受到限制。在美國,這種情況會被認為不公平。
4、除此之外還有一系列關于錢的問題,比如出版商和Google誰擁有定價權,圖書館使用Google Books要不要付錢等等。
Google于2008年10月與上述兩家組織達成和解協(xié)議,Google同意支付1.25億美元給權利人,Google今后可把已掃描的圖書納入 Google搜索服務當中,并與這兩家協(xié)會共享相應網(wǎng)絡廣告收入。雙方同意開放數(shù)百萬種絕版書籍的訪問權,允許讀者搜索、預覽數(shù)百萬冊仍在版權保護期的絕版圖書,并購買其在線訪問權,從而擴大讀者范圍。
法院在2008年11月初步批準原有和解。不過,該方案遭到了包括微軟、Amazon等在內的多家公司公開反對。此外,國外著作權人和版權不明確的著作人的相關利益并未得到相應的尊重。反對和解協(xié)議的企業(yè)、團體和個人等成立了“Open Book Aliance(開放圖書聯(lián)盟)”。因此Google、作者行會及美國出版商協(xié)會修改了和解條件,并于2009年11月提交了和解協(xié)議修訂版。
修訂后的數(shù)字圖書和解協(xié)議主要有兩處大的變動:一是將Google Books搜索的對象作品限定為在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和英國4個英語圈國家出版的書籍;二是對于版權所有者不明的作品,通過由作家和出版業(yè)界代表者組成的書籍權利登記處(Book Rights Registry)對收益保管10年,版權所有者無法確認時,根據(jù)法院的裁決捐助給4個國家的慈善團體。
另外,不屬于修訂后的和解集體訴訟成員的權利持有者,不能參加修訂后的和解,但是他們可以通過其他途徑與Google達成單獨協(xié)議。
2011年3月法官沒有同意和解協(xié)議,其爭議主要集中在對于孤立版權作品的opt-out和opt-in(自愿退出及主動加入),也就是說,到底是Google默認自動獲得版權,版權人不滿意可以撤出;還是一開始就必須獲得版權人許可。
這一問題主要集中在不容易獲得版權或版權人無法聯(lián)系等情況下,如果一一簽訂合同會浪費大量人工,導致這個項目難以進行。但如果采用默認進入的方式,又顯得不公平,對版權人有可能不利,或者會造成壟斷。
美國出版商、版權人和司法部門,在大方向上都可以接受Google的做法,只是為了保護憲法所賦予的公民權利,預防可能發(fā)生的壟斷,需要在細節(jié)條款上做若干約定和限制。這絕不是之前中國作家們所理解的“Google侵權”或者“Google作惡”。
雖然和解協(xié)議還需要調整,但和Google明確簽訂了版權的出版商提供的電子版本已經(jīng)可以在Google Books的eBookstore購買了,當然,現(xiàn)在還只有美國的IP地址和信用卡賬號才能支付。目前的價格并沒有什么優(yōu)勢,一些電子書甚至比實體書還要貴。
有關Google Books和解協(xié)議的數(shù)字
63∶37:數(shù)字化書籍的收益分配率,63%歸版權所有者和出版社,37%歸Google。
60美元:對Google在2009年5月5日當日或之前數(shù)字化的主要作品、完整插入內容、和部分插入內容,Google將支付每一主要作品至少 60美元、每項完整插入內容至少15美元以及每項部分插入內容至少5美元。如果你是主要作品或插入內容的惟一權利持有者,你將收到該作品的全部現(xiàn)金支付。
3450萬美元:Google將支付3450萬美元建立和維持書籍權利登記處,查找權利持有者并創(chuàng)建有關他們的聯(lián)系信息以及在書籍和插入內容中的版權利益的數(shù)據(jù)庫,并向Google收取收入再發(fā)放給權利持有者,也同時收取聲明與和解管理費用。
4500萬美元:Google支付至少4500萬美元以賠償2009年5月5日為止所有未經(jīng)許可掃描書籍的權利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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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美國兩大協(xié)會聯(lián)合起訴Google Books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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