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3月26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一名歐洲法院的顧問當地時間周四建議,廣告客戶將競爭對手商標作為搜索廣告關鍵字的行為應當受到一定限制。
分析師指出,如果這一建議被歐洲法院采納,部分廣告客戶在購買Google搜索廣告關鍵字時會更謹慎。市場研究公司Marks & Clerk Solicitors合伙人柯爾斯頓·吉爾伯特(Kirsten Gilbert)說,“根據這一建議,Google的客戶可能重新考慮將競爭對手的商標作為搜索廣告關鍵字的做法。”
法律顧問尼羅·賈斯金恩(Niilo J??skinen)表示,如果廣告不能讓普通互聯網用戶辨明廣告中的產品或服務是否出自商標所有者或與這有經濟聯系的公司,廣告客戶應當被禁止購買競爭對手的商標作為搜索廣告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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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歐洲公司或被禁止將對手商標作為搜索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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