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16時30分左右,張朝陽通過搜狐微博回應被斥“違規”轉述大S與汪小菲婚禮。張朝陽在微博中不但介紹了自己受邀參加大汪婚禮的過程,還認為自己的行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義上沒有什么過錯,“所以既不認錯,也不道歉”。
張朝陽在聲明中說,昨天下午周四六點接到來自臺北一律師事務所的傳真,代表大S要求我在婚禮發微博圖片一事公開認錯并道歉。
隨后,他講述了參加大S和汪小菲婚禮的經過:
1)我在2月12號與汪小菲通話關于租借場地搞相親大會,汪小菲當即邀請我當他的婚禮的伴郎。我問及搜狐娛樂和微博要不要現場報道,汪說到時再說。
2)我于3月22日早晨到達三亞,跟汪總秘書通話,了解時間地點,我說要不要搜狐參與一些報道,她說跟汪總問一下。小菲正忙,我就沒有直接打電話給他。
3)我于下午兩點到達婚禮所在酒店,碰到很多名人,拍照,發微博,并得到主辦方家人默許。3點鐘在樓下吃東西時,主辦方一秘書找到我,說因為原本四個伴郎,四個伴娘,其中一個伴娘沒有到,我因為到的晚,沒有參加彩排,所以我就不用當伴郎了,我其實挺高興,可以四處走動了,我說沒問題。
4)四點多各路賓朋都到婚禮現場,大家也都忙著拍照,很多人也在發微博;槎Y開始時我坐在第二排,專門問了可不可以拍照發微博,得到家人肯定。我拍到了關鍵的圖片,并發到搜狐微博上,不是因為我在搶,而是因為動作嫻熟,成為網上的首發圖片。
5)晚宴開始后,聽說臺灣媒體在外面抱怨,主持人第一次在臺上說大家不要拍照發微博,我才知道婚禮的媒體報道權利給了臺灣媒體。大S的助理也到我的餐桌告訴我不要拍了。我因此停拍,后面只是用微博記錄了一下現場感受。
張朝陽總結說,事情就是這樣,我在晚宴之前一直沒有被明確告知不可以拍照發微博,覺得用微博告知粉絲們這么一個大家關心的事件,也幫著推廣一下,是好事兒。而且覺得微博這種新興的自媒體的媒體屬性還沒有被正式定義,自己發著玩也不是什么大事兒。被告知之后即停止。
最后他強調,我不認為我的行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義上有什么過錯,所以既不認錯,也不道歉。鑒定完畢。
大S汪小菲要求張朝陽道歉
大S昨日接受媒體訪問時稱,為了保護與汪小菲婚禮的隱私,曾嚴禁親友拍照,但張朝陽仍透過微博全程轉述婚禮細節。她表示,身為賓客的張朝陽,不曾想竟在未經他們夫婦授權與同意的情況下,私下請娛樂記者喬裝成賓客,并惡意偷拍所有婚禮過程與細節,甚至基于商業考慮,獨家在搜狐網站上公布相關照片及資料,明顯侵害他們夫婦的隱私權及肖像權。汪小菲也表示:“我沒有給任何人獨家,也不可能同意這種事,對這種妄想及臆測,我非常生氣!”
汪小菲、大S說,張朝陽的行為也造成關心他們的媒體與朋友產生不當的連結與誤解,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并損害了他們的名譽權。因此,他們夫婦要求張朝陽公開道歉,并表示不排除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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