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消息,據彭博社報道,紐約南區法院巡回法官丹尼·欽(Denny Chin)駁回了谷歌與美國作家協會達成的總額1.25億美元的和解協議。反對者稱,和解協議違反了國際法。
2005年,一些作者和出版商起訴谷歌,指控其大規模數字化圖書和在線發布圖書快照,侵犯了他們的版權。2009年中谷歌為建立起世界最大的在線圖書館,與美國作家協會達成和解。
協議還制定了“圖書版權登記”制度,用于補償版權所有人和通過谷歌公開使用特定圖書。但此協議還是遭到微軟、電子前線基金會和開放圖書聯盟的反對,他們認為協議是反競爭的。隨后谷歌修改了和解協議的條款,主要是應對歐盟的擔心。
丹尼·欽稱:“雖然圖書數字化和數字圖書館的建立將使很多人受益,但修改后的和解協議還是太離譜。事實上,和解協議將給谷歌帶來很大的優勢,可在未經作者允許下大量拷貝版權作品”。
和解協議也將使谷歌不受版權法約束,允許該公司在線發行數以百萬計圖書并分享收入。新西蘭、意大利、奧地利等國家的作者稱,協議違反了自1886年以來國際上普遍尊重的版權協定,同時允許澳大利亞、加拿大和英國版權所有人例外違反了世界貿易組織協定。
對此,谷歌發言人加布里埃爾·施特里克(Gabriel Stricke)未立即回復尋求評論的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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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美國法官駁回谷歌圖書數字化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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