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證監會明確分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以來,主板和創業板新股的發行定價進一步推向市場化,但市場化約束機制仍有待完善,發行市盈率過高和大比例超募現象仍然嚴重。
首發比例或設限
IPO重啟以來,由于新股定價的隨意性,新股首發規模與募投項目的不相匹配,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中超募資金的現象一直備受市場人士指責。
來自WIND資訊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共有347家公司在A股市場完成首次公開募股,預計募集資金1676.92億元,實際募集資金4921.31億元,超額募集資金3244.39億元,超募比例1.93倍。
2011年1、2月份A股市場共發行(上市)61只新股,預計募資267.8億元,實際募資691.35億元,超募423.55億元,超募比例1.58倍。
而在“一夜暴富”之后,面對巨資會讓人難以掌控方向,從而最終不利于上市公司的發展。
近日,有券商投行人士對記者表示,針對中小板、主板和創業板的超募現象,監管層的審核新規決定所有擬上市企業新發行股份比例不得高于總股本的25.01%,也不得低于25%,目前券商已陸續收到此限制通知。
而根據《證券法》及《公司法》相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滿足“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此規定劍指今年來頻頻出現的超募現象,業內人士認為,此類“審核新規”可以把融資機會多分給其他企業。
交易所在行動
除了監管層的重視,交易所方面也一再強調對于超募資金的規范運用。
深圳證交所早前發布的《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中專門規定,創業板上市公司必須明確超募資金用途,需在資金到位后6個月內披露超募資金的使用計劃。
這個《指引》同時規定,超募資金必須投資于公司的主營業務,而不能用于諸如開展證券投資、委托理財、衍生品投資、創業投資等高風險投資以及為他人提供財務資助等業務。
不過,某券商人士表示,新股發行制度市場化的方向自身會導致定價向二級市場價格靠攏,在某種程度上平衡了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的價格差異過大,但是無形中卻催生了上市公司自身的超募現象。
再加上券商作為中介機構,能幫助企業募集到更多的資金,自己所能抽提的傭金就會更多,在這種情況下,中介機構必然會盡可能地做高發行價幫助企業超募。
為此,監管層在控制新股高發行價格上已經引入“第七類”詢價機構,大量的詢價機構被引入,擴大詢價對象范圍,有逐步降低發行價的功能。
在今年1月,上海證券交易所也專門就市場關注的發行體制改革等方面,邀請各家券商投行部代表參會征求業內意見。而這也被業內解讀為,新股發行機制的市場化改革將進一步推進。
“十二五”期間
如何破解“三高”
在今年“兩會”上,有代表委員表示,“十二五”期間,將繼續深化發行體制改革,逐步由核準制向注冊制過渡。業內人士表示,新股發行由核準制向注冊制轉變,將是一個長期、動態的過程,何時能夠完成轉變,取決于市場發展情況和成熟程度。
“兩會”代表委員認為,“十二五”期間,應堅持市場化方向,繼續深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在詢價、定價、研究、發行承銷等過程和環節上堅持市場化導向,放松管制,加強監管,安排好機制設計、制度規范調整和具體實施。
證監會主席尚福林曾表示,證監會一直在研究發行制度改革,其重點在于形成更加市場化的發行機制,并進一步體現市場公平,同時防止二級市場過度炒作。
發行是資本市場最初始也是最重要的環節之一,而在發行體制改革已完成兩輪的情況下,市場仍對新股發行的“三高”問題存在議論,如何進一步推出后續改革,改變“三高”現象成為資本市場“十二五”藍圖中必不可缺的一環。
推薦閱讀
他認為,我國國稅環節降低以后,目前通過稅差作為主要生存空間的代購行業會受到影響,但那些真正的,能夠了解國外行情,能夠給買主尋求更好貨源的正規行業仍然有發展空間,而那些節稅、逃避關稅的商家無疑會被淘汰出>>>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破解超募難題 首發比例將設限
地址:http://m.sdlzkt.com/a/01/20111231/219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