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道,中國電子商會下屬““315消費電子投訴網””因利用掌握企業的負面信息,強迫企業簽署“不平等”協議,強制收取費用,違反了“有關社會團體不得強制服務和強制收費的規定”,被民政部“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一個本該服務行業,服務企業的行業協會,沒有去積極為所代表的企業們如何發展殫精竭慮,奔走呼告,反而弄個網站收集所代表的企業們的黑幕,促使企業們心甘情愿的使用它下屬單位的服務,繳納會費之外的費用,且心甘情愿,而無人投訴,實在是令人驚嘆。
驚嘆之余,不免思索如此和諧之生態環境倒底是誰的尷尬?
俗話說,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理論上,這個商會的辦公人等費用皆有企業們來出,會長們應由企業們來選,理所當然商會應該替企業說話,為企業辦事,看出錢的人的臉色?但是恰恰相反,主仆顛倒了次序,恐怕尷尬的是當初這個商會是怎么誕生又是誰有話語權的人吧?
有人說,良好的意愿,沒有好的制度保障,可能會比不良好的意愿帶來的壞處更大,。
而這些企業們,也實在是不爭氣,你自己沒有尾巴,站著把錢掙了,問心無愧,不入他這協會,不繳納那隱私保護費,又有誰能奈何?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你有縫,人家有能狐假虎威,不吃定你吃誰?
一個沒有正當執法權力的披著狼皮的羊的都能把中國的企業們嚇成這樣?如果是真狼會是什么情況?
話又說回來了,以前民政部不警告不整改這個商會的網站時,咱消費者受了委屈受了氣,還可以去網站投訴一下,有人能夠替咱暗地里出口氣,去找那個企業強制收費,所謂惡人自有惡人磨。或者說,人在做,天在看,冥冥之中有人替咱老百姓出氣了。
可是現在,不行了,是不是那些不愿意站著掙錢的企業們又會惡向膽邊生,回過頭來更大發老百姓的財呢?回本可是商人的基本需求啊。
不過既然有關部門處罰了這個協會,也知道他要挾了哪些企業,按照專家的說法,要是順便查查他要挾的這些企業的內容的真偽,并順便移交工商、公安、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繼續深究,是不是就可以從源頭制止情況惡化,促進我國產品市場的良性發展呢?
我們希望有關部門能夠正本清源,繼續深入,狠抓落實,應該處罰的不只是商會,還有那些有隱私的,真的損害了消費者利益的。
套用著名演員本山體廣告詞:誰的尷尬?誰有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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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中國電子商會受罰:誰的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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