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牌照并未如預期在農歷新年前發放,業界仍在翹首期盼。央行支付結算司司長歐陽衛民前日在雜志發表署名文章稱,對于預付卡業務,應實行分類管理。
在這篇名為《非金融機構支付市場監管的基本原則》的文章中,歐陽衛民指出,對于預付卡業務應實行分類管理,支持和鼓勵用于公益事業、公共交通等領域方便百姓日常生活的預付卡服務。同時規范商業企業發行并受理的預付卡業務,并要限制跨地區、跨行業、跨法人經營的專業預付卡公司的盲目擴張,凡是不嚴格執行監管部門關于發票、備付金實名登記等相關管理規定的,堅決整頓、清理和打擊。
目前,我國第三方支付企業按照業務類型劃分主要有三種表現形式,一是依托大型B2C、C2C網站的網關支付,如支付寶;二是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的線下支付,三是儲值卡等預付卡服務。第三方支付企業類型眾多,經營差異性、各自利益訴求巨大,同樣的條款對不同的支付公司影響完全不一樣。
某互聯網支付企業人士表示,互聯網支付企業和儲值卡類的支付企業性質并不完全相同,互聯網支付企業的沉淀資金規模比儲值卡類的企業小,風險也相應較低,并且互聯網支付企業的資金流動速度較快,快的當天即流出,而儲值卡類企業的資金沉淀時間往往是以月甚至是以年計。不同類型的第三方支付企業也希望監管區別對待。
目前,央行陸續公示了申請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業名單,據不完全統計,有望首獲支付業務牌照的候選企業名單擴容至至少24家。從地理分布看,上海以10家的絕對性優勢領先,北京、深圳依次緊隨其后,電子支付交易發達的杭州、廣州、天津、海南等地也有企業入席。而其中預付卡業務的企業寥寥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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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第三方支付牌照未如期發放 預付卡業務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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