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業新聞網訊】(記者 張幼陽 江北)1月21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對大眾點評網起訴愛幫網內容侵權一案作出判定,在判決中,網友評論被認定為有著作權的作品。鑒于有6名用戶在案件中單獨給予大眾點評網額外授權,法庭對這6名用戶的49條點評的權屬予以確認。法院責令愛幫網從判決之日起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大眾點評網兩萬五千元的經濟損失。
大眾點評網無權獨享用戶評論著作權
但據愛幫網方面透露,大眾點評網并非因此就獲得了對于用戶點評的著作權,為此,愛幫網特公布了法院對于本案裁定的判決結果:大眾點評網不享有大眾點評網上商戶簡介內容著作權;大眾點評網上的點評內容成分復雜,并非所有內容都能構成作品;本次一審法院對大眾點評網對其網站全部點評內容主張權利的訴求不予支持。另法院也有明確判定:以愛幫為代表的垂直搜索引擎服務提供商促進了搜索引擎行業的發展,技術不具有違法性。
愛幫網CEO劉建國
據此,愛幫網CEO劉建國在接受IT商業新聞網記者采訪時特別強調。“用戶點評是網民的消費評價,其權利屬于網民,大眾點評網無權拿用戶的點評主張自己的私利。大眾點評網故意夸大事實真相,夸大判決結果,其行為已經涉嫌欺騙用戶。”
另針對6名用戶將評論著作權授予大眾點評網一事,愛幫網代理律師華建明律師稱,在庭審過程中,大眾點評網獲得這6名“用戶”授權的證據漏洞百出,存在諸多疑點。例如,為了證明這些“用戶”與授權書中的姓名相一致,這些“用戶”均在大眾點評網上公布了他們的真實姓名、出生年月日甚至個人身份信息等,這一奇特現象在大眾點評網所宣稱的上百萬用戶中,除這6人外絕無僅有,明顯與普通網民的上網習慣不符。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實際上戳穿了大眾點評網長久以來宣稱的其擁有對其網站所有點評內容及商戶簡介內容享有著作權的謊言。
大眾點評網代理律師于國富
大眾點評網在接受采訪時,卻給出了別樣的說法。大眾點評網代理律師于國富回復稱大眾點評網擁有用戶點評的著作權。理由是首先是,在大眾點評網發表點評內容的網友,均與大眾點評網簽訂過在線服務條款。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作者在創作作品后,有權通過書面協議方式將其著作財產權轉讓給他人。根據原告于2009年11月17日上線的用戶服務條款的相關約定,“用戶登錄并使用大眾點評網各項服務的行為,將被視為用戶對當時的用戶注冊協議的同意和承諾遵守。”
律師周賓卿:愛幫網有不正當競爭之嫌
其實大眾點評網與愛幫網宿怨已久。法院判決下來,社會各界給予了積極的評價。同時,也有很多專業人士從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疑問,雙方都有自己的說辭,到底孰是孰非?
知識產權律師周賓卿在接受IT商業新聞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大眾點評網的用戶服務條款的相關約定帶有明顯的格式條款味道。(格式合同的利用,只充分實現了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合同自由,而對方當事人的合同自由是極為有限的。格式合同的利用,容易產生不公平的結果。而在本案當中,則用戶在大眾點評網上留言,著作權就歸屬大眾點評網。)周賓卿律師稱,網友的評論確系有著作權,而作為大眾點評網,他們擁有的是用戶評論的使用權,卻并不能獨享用戶評論的著作權。
但周賓卿同時表示,這并不意味著愛幫網同樣擁有使用大眾點評網用戶點評的權利。因為大眾點評網就是通過網民的點評獲取商業利益的平臺,愛幫網系其同行,那么,愛幫網簡單的復制大眾點評網的評論,就構成了不正當競爭。但如果不是同行,譬如淘寶就可以使用,因為它與大眾的點評網的營利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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