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安徽省合肥市瑤海區法院獲悉,國內互聯網史上跨境反欺詐維權第一案被告人王某一審已經宣判。法院一審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70000元。
09年9月,安徽人王某利用假身份、冒用他人工商執照,“借殼”在阿里巴巴平臺上注冊虛構貿易公司,以“超低價”釣買家上鉤,收款不發貨的伎倆,三月內共騙得外籍客戶購買合同款共10萬余元。
后被阿里巴巴數據安全中心發現,王某及其注冊的公司隨即被列入黑名單,經過阿里巴巴與警方的大力偵查,2010年1月,王某被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于今年1月11日在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低價誘餌 狡猾騙子屢屢得手
聽說網上做生意“來錢快”,王某就假借他人工商執照之“殼”,花錢以虛假手段申請加入阿里巴巴國際站,騙得會員資格。此后陸續接到大量國際買家詢盤,王某通過以遠低于市場價的“誘餌”“釣”買家上鉤。
2009年9月28日及同年12月,分別有兩名塞浦路斯和敘利亞人,通過阿里巴巴國際網站搜索到王某冒名注冊的“安徽宗保”和 “孫永洪”兩家公司所展示的產品信息,并與之通過郵件確認合同后,在沒有收到貨物得情況下通過銀行先行匯款。收到貨款之后王某就莫名“失蹤”,貨物也不見蹤跡,外籍商人這才發現上當。一方面通過朋友向我國公安機關報警,另一方面向阿里巴巴平臺舉報。
法網恢恢 網絡欺詐終嘗惡果
經查實,阿里巴巴將這兩家騙子公司賬號關閉并列為黑名單。被斷了“財路”的王某并沒有罷休,又試圖再以其他名義再次騙取注冊時,被阿里巴巴通過數據庫匹配發現,揪出了隱藏其后的騙子真面目,斷然拒絕其注冊申請。
隨后,在阿里巴巴的積極配合之下,合肥警方成功破獲了這起網絡跨境詐騙案。因涉嫌合同詐騙罪,王某于2010年1月被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經合肥市人民檢察院批準,2010年3月被執行逮捕。2010年1月25日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70000元。
首案告捷 劍斬網絡欺詐惡勢力
“這起案件的成功破獲將帶來了巨大的正面影響,猶如利劍一般直插向所有的網絡欺詐行為,為企圖借用互聯網蒙騙警方的犯罪分子敲響了警鐘,也對維護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的形象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研究員張樊表示,一直以來,由于被訴人信息和難以取證等多方面原因,網絡維權,尤其是跨境投訴維權更是難上加難。
合肥警方表示,這起案件是他們破獲的此類性質第一案。其成功破獲,與阿里巴巴積極的配合分不開。根據庭審公訴人出示的證據表明,正是由于阿里巴巴方面協助警方取得制式合同、工商執照、旺旺聊天記錄等重要信息,才使得該跨境網絡案件能取得充足證據。中國互聯網歷史上第一起成功維權跨境反欺詐案,由此告一段落。
“阻礙電子商務發展、損害中國小企業形象的網絡詐騙團伙就是新型'網絡欺詐惡勢力’,阿里巴巴將堅決打擊,決不妥協。”阿里巴巴CEO衛哲表示。
阿里巴巴筑誠信組合拳
作為電子商務平臺的阿里巴巴采取了多種措施,構筑電子商務誠信平臺體系,打擊以網絡詐騙為代表的網絡不誠信行為。
2010年9月,阿里巴巴CEO衛哲在阿里巴巴與新華通訊社合辦的2010“誠信中國年”誠信沙龍上宣布,將9?11定為打擊網絡詐騙等惡勢力的宣戰日,即日起將關閉平臺上1000多家不誠信企業,并成立打擊“網絡欺詐惡勢力”專項基金。
從2010年第三季度開始,阿里巴巴還定期向社會和媒體公開阿里巴巴查獲的網絡騙子姓名、聯系方式等詳細信息,讓其無處藏身。
衛哲表示,“打擊網絡欺詐是對阿里巴巴平臺會員的有力保障,從而幫助小企業誠信經商,快速發展。”
預防欺詐 阿里巴巴和警方來支招
警方表示,在類似案件發生時,受害人應積極報案。立案標準是人民幣20000元(可累計)。立案條件包括明確報案人、舉報對象,敘明報案事由,提供明確的銀行賬戶信息等。
阿里巴巴相關負責人提示,在網絡交易的整個過程,消費方應保持警惕和理性。首先,對賣家是否具有專業的第三方認證資質以及第三方支付擔保服務要盡量識別,盡量甄選有資質的供應商;其次,交易前應仔細調查資信,理性的避免低價格陷阱和避免直接轉帳;全部的網上交易證據包括郵件、阿里旺旺聊天記錄以及電子合同要妥善保留;交易后一旦發現問題,買家同時可以向賣家所在地的公安局報案,以便追討經濟損失,并且有利于將犯罪份子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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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阿里巴巴聯手警方共同打擊跨境網絡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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