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業新聞網訊】(記者 吳雨)1月24日下午消息,針對日間《大眾點評網訴愛幫網侵權案勝訴 愛幫被判賠償兩萬五千元》的新聞,愛幫網近日下午向IT商業新聞網發來聲明,表示大眾點評在其發布的宣傳稿件中惡意斷章取義、歪曲事實,愛幫網將提出上訴。
針對愛幫網與大眾點評網的著作權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近日做出一審判決。有報道稱,判決結果為:“愛幫網大量復制大眾點評網內容的行為不符合著作權法設定的免責條款,依法構成侵權。法院責令愛幫網從判決之日起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大眾點評網兩萬五千元的經濟損失。”對此,愛幫網表示,判決結果是大眾點評網不擁有全部用戶點評的著作權,而大眾點評網在斷章取義,彎曲事實。愛幫網將重新整理材料提出上訴。
愛幫網還表示,本案一審判決并非最終生效裁決,愛幫將對判決書中與此前的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相違背的部分依法上訴,并對上訴的結果充滿信心。
以下為聲明全文:
大眾點評網不擁有全部用戶點評的著作權 愛幫網決定上訴
2011年1月24日最新消息:愛幫網與大眾點評網的著作權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結果如下:
1、大眾點評網不享有大眾點評網上商戶簡介內容著作權;
2、大眾點評網上的點評內容成分復雜,并非所有內容都能構成作品;本次一審法院對大眾點評網對其網站全部點評內容主張權利的訴求不予支持;
但鑒于有6名“用戶”在案件中單獨給予大眾點評網額外的授權,法庭對這6名“用戶”的大約50條點評的權屬予以確認,愛幫網認為大眾點評在其發布的宣傳稿件中惡意斷章取義、歪曲事實,愛幫網將重新整理材料提出上訴。
大眾點評三番五次以“對其數千家餐館的點評內容著作權侵權”為由訴訟愛幫網,對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在2009年9月9日二審中最終駁回大眾點評網對愛幫網的全部訴訟請求,并明確認定:大眾點評網中的餐館介紹和網友點評文字整體不構成匯編作品,大眾點評網并不享有餐館介紹和網友點評文字匯編作品的著作權。
據愛幫網代理律師北京市天睿律師事務所華建明律師介紹:本案中,大眾點評網對愛幫的起訴包括兩部分,一是認為愛幫侵犯了其對點評網上商戶簡介內容的著作權;二是認為愛幫侵權了其對點評網上所有用戶點評的著作權。對于第一部分起訴,一審法院認為大眾點評對商戶簡介內容享有著作權證據不足,直接予以駁回。對于第二部分起訴內容,一審法院認為 “大眾點評網上的點評內容成分復雜,并非所有內容都能構成作品”,正是基于這一判定,一審法院對大眾點評網對其網站全部點評內容主張權利的訴求也不予支持,而只是對6名“用戶”單獨書面授權的點評部分確認了大眾點評網享有其著作權。在庭審過程中,大眾點評網獲得這6名“用戶”授權的證據漏洞百出,存在諸多疑點。例如為了證明這些“用戶”與授權書中的姓名相一致,這些“用戶”均在大眾點評網上公布了他們的真實姓名、出生年月日甚至個人身份信息等,這一奇特現象在大眾點評網所宣稱的上百萬用戶中,除這6人外絕無僅有,明顯與普通網民的上網習慣不符。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實際上戳穿了大眾點評網長久以來宣稱的其擁有對其網站所有點評內容及商戶簡介內容享有著作權的謊言。廣大網民辛苦創作的點評內容及商戶簡介其權利人只能屬于作者本人,任何網站均不能獨占!
在2009年終審法院已明確認定:以愛幫為代表的垂直搜索引擎服務提供商促進了搜索引擎行業的發展,技術不具有違法性。愛幫作為垂直搜索引擎,并不具備判斷哪些點評內容享有著作權的能力。對于任何認為愛幫網上存在其作品且涉嫌侵權的權利人,在按照法律規定向愛幫發送權利通知后,愛幫均會依法處理。在本案中,大眾點評網并沒有事先通知愛幫網刪除這些用戶點評,而且愛幫在收到法院起訴后第一時間刪除了這6名用戶的點評,依法履行了義務,不應被認定為侵權。
最后,愛幫網表示:本案一審判決并非最終生效裁決,愛幫將對判決書中與此前的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相違背的部分依法上訴,并對上訴的結果充滿信心!
愛幫網
201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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