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消息,針對11月12日開庭的大眾點評訴愛幫網一案,愛幫網CEO劉建國日前在其微博中發表了觀點,指責大眾點評拿用戶的點評牟取私利。
“1、愛幫是本地生活搜索,聚合、索引、展示用戶點評均符合搜索引擎的通用慣例;2、用戶點評是網民的消費評價,其權利屬于網民,大眾點評無權拿用戶的點評主張自己的私利;3、愛幫也對大眾點評提起了“不正當競爭”的反訴。”劉建國在其微博中說。
據悉,愛幫已就點評包括虛假宣傳在內的一系列不正當競爭行為正式提起反訴,并要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點評用戶協議霸王條款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在本次的訴訟中,除開庭審理了大眾點評對愛幫的起訴外,同時也對愛幫對大眾點評的反訴進行了審理。愛幫網稱,對本訴及反訴的勝利充滿信心。
惡意訴訟 涉嫌炒作
本次開庭審理,已經是大眾點評網連續第三次的起訴。愛幫網代理律師華建明表示,這已嚴重違反了“一事不再理”的法律基本原則,屬于重復訴訟。大眾點評網基于同一事實同一理由,罔顧法院生效判決,三番五次起訴,不僅增加了愛幫不必要的經營成本,更損害了愛幫的企業聲譽,同時對司法資源更是種浪費。愛幫認為,此次點評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再次起訴愛幫,首先屬于明顯的惡意訴訟,具有炒作之嫌。
早在2009年9月,大眾點評網訴愛幫網著作權爭議案做了終審判決,最終法院的裁定結果以駁回大眾點評網的全部訴訟請求而告終。終審法院認定大眾點評網中的餐館介紹和網友點評文字整體不構成匯編作品,大眾點評網并不享有餐館介紹和網友點評文字匯編作品的著作權;終審法院同時還認定大眾點評網對每個用戶點評均單獨享有著作權的主張不能成立。更加值得關注的是:終審法院認定以愛幫為代表的垂直搜索引擎服務提供商促進了搜索引擎行業的發展,技術不具有違法性。對此,終審裁定書中明確指出:“垂直搜索引擎抓取的信息主要來源于其所關注的特定行業網站。此種服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通用搜索引擎的信息量大、查詢不準確、深度不夠等問題。鑒于垂直搜索引擎技術客觀上會為網絡用戶提供更為準確的搜索服務,會促進搜索引擎行業的發展,因此該技術本身并不具有違法性。”
拿用戶謀私利 更是霸王條款
此外,愛幫網還認為,本次訴訟的關鍵并非不正當競爭,而是大眾點評網拿用戶點評主張私利,屬于強取豪奪,其用戶協議存在霸王條款。大眾點評網在用戶協議中一方面聲稱“大眾點評網對其用戶的任何陳述、聲明或內容均不承擔責任。”“本站內會員點評僅代表其個人的觀點,并不表示本站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本站不承擔由此引發的法律責任。”另一方面又聲稱“用戶主動將其在任何時間段在本站發表的任何形式的信息的著作財產權無償獨家轉讓給大眾點評網運營商所有。”愛幫認為,既然點評內容的權利均歸屬大眾點評網,大眾點評網應當承擔點評內容的法律責任呢,只要權利不要義務的協議,顯然違反了法律關于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基本原則。
據我國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第四十條規定,格式條款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第四十一條還規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據愛幫網代理律師華建明介紹,就本案而言,大眾點評網的用戶協議系其向用戶提供的格式條款,其一方面要求用戶就自身發表內容承擔全部責任,另一方面又要求用戶放棄其就點評內容所享有的全部權利的相應條款顯然依法應屬無效,即大眾點評網不能依據該份《用戶服務協議》主張就自身網站內容享有可禁止/限制他人使用的合法權益。如果大眾點評網不享有點評的排他性權利,則無權提起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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