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1月30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著名網絡專家吳修銘(Timothy Wu)近期在專著和專欄文章中發出警告,稱谷歌、Facebook和蘋果等巨頭已經在互聯網形成壟斷。科技博客GIGAOM的馬修·英格拉姆(Mathew Ingram)在《商業周刊》網站撰文指出,雖然必須提防這些互聯網公司,但這些公司嚴格說來還構不成壟斷,互聯網充滿變數,要壟斷并不容易,這與當年 AT&T的情況完全不可同日而語。
以下是文章全文:
哥倫比亞大學法學教授吳修銘(Timothy Wu)創造了著名的“網絡中立”概念,他說的話人們不該置若罔聞,特別是涉及到通信和媒體趨勢領域。在他最近的新書《大變遷:信息帝國的興衰》(The Master Switch: The Rise and Fall of Information Empires)一書及《華爾街日報》的專欄文章中,吳修銘認為,如同當年AT&T壟斷通信領域一樣,谷歌、Facebook和蘋果等公司一同形成了“信息壟斷”,這將對我們的社會造成傷害。
那么吳修銘是否提出了令人信服的理由來證明他的觀點?不見得。
在《華爾街日報》的專欄文章中,吳修銘問讀者:“一禮拜不用谷歌有多難?再延伸一下,一禮拜不上Facebook、亞馬遜、Skype、 Twitter、蘋果、eBay和谷歌網站會怎樣?”我可以正式回答他,我每天花很多時間上網,但很少去亞馬遜、Skype或eBay網站,也沒覺得有什么問題。吳修銘稱,無論如何,沒有谷歌和亞馬遜就會很不方便,他是這樣說的:
放棄Facebook或Twitter意味著放棄了整個網絡活動。對于大多數人來說,避開這些在互聯網上占統治地位的公司比避開星巴克、沃爾瑪等公司要困難得多,雖然后面這些公司可是在現實世界中占有一席之地。
何謂壟斷?
吳修銘繼續在書中寫道,盡管互聯網有鼓勵自由的美名,但現在它看起來“越來越像一個壟斷組織,大多數領域都被某個公司或寡頭所壟斷”。根據吳修銘的說法,谷歌“擁有”了搜索行業,Facebook占據了社交網絡業,eBay統治網上拍賣,蘋果“支配在線內容傳遞”,亞馬遜則統領在線零售業。但如亞當·西艾奧(Adam Thierer)和Techdirt網站首席執行官麥克·馬斯尼克(Mike Masnick)等一些業內人士所指出的那樣,除了谷歌的例子還靠點譜之外,其他的例子并不能稱之為壟斷。
目前還不清楚為什么吳修銘認為蘋果的“在線內容傳遞”是壟斷行為。他似乎是指iTunes,以及蘋果對網上音樂、電影、書籍和雜志等內容分銷的控制。但并不能把這種行為稱之為壟斷,因為唱片公司、電影公司、報紙及其他內容提供商完全可以自由選擇其他方式,傳播他們的內容到同樣的客戶群中(范圍還有可能更大)。
谷歌可能是最接近傳統“壟斷”定義的互聯網公司。不僅是搜索領域,還有廣告領域,特別是與搜索相關的廣告領域,谷歌絕對是占據主導地位。因此,谷歌在收購移動廣告服務商AdMob時,就受到監管部門的嚴格審查,還有人建議監管部門對谷歌收購航班信息服務商ITA也進行調查,反正說谷歌壟斷已經不是新鮮的觀點了。
Facebook和蘋果公司有資格嗎?
Facebook和蘋果一點也不符合壟斷的定義,除非把壟斷的定義延伸為“一家大公司,有廣泛被人使用的產品”。Facebook的確設置了某些障礙,讓數據輸出變得困難,這也遭到了互聯網之父蒂姆·伯納斯-李爵士(Sir Tim Berners-Lee)的批評,但這并不是壟斷。如果指責Facebook是壟斷的話,那么當年Friendster和MySpace在社交網絡業領跑的時候怎么就沒人指責它們呢。看看它們今天的境遇,就知道這種地位是多么的脆弱。
就在幾年前,Facebook看上去和Friendster與Myspace沒什么不同,特色不明顯。現在它的市值超過了330億美元,每個人都在擔心。難道就因為它會成為下一個微軟,就得在現在接受我們的批評?也許Facebook會變成壟斷公司,但不是現在。看看Twitter上:短短三年,它已經從極客們的玩具變成了數千萬人在使用的實時信息交流工具。理論上,Twitter的市值突破了30億美元。
吳修銘認為,雖然這些公司現在還無法被嚴格定義為壟斷,但它們已經足夠強大,并已經進入到我們的生活中,造成了實質上的壟斷。當然政府是不喜歡壟斷的,不管是明的還是暗的,把谷歌和Facebook稱為壟斷,將會導致監管部門和政客加強對信息市場和服務的立法,這可不是什么好事。這是吳修銘觀點引發的最直接危險。
“網絡效應”是雙刃劍
在《華爾街日報》的專欄文章中,吳修銘認為互聯網是壟斷的溫床,因為“如果某件產品的用戶增加,它對每個用戶的價值也會增加,開發產品的公司就能占領市場。這樣的網絡具有與生俱來的成長趨勢,而這種成長就會導致支配地位”。吳修銘口中的“網絡效應”其實是把雙刃劍。之前它使 Friendster、Myspace和美國在線崛起,但更好更流行的網站出現時,它們又很快被瓦解。
我們是否應該提防蘋果控制太多東西?答案是毫無疑問。同樣,對于Facebook等公司想要過多控制我們的信息,我們是否也應該像伯納斯-李爵士所說的那樣有所警惕?答案是肯定的。然而吳修銘是想把AT&T對電信業的長期控制和谷歌、Facebook等互聯網大公司做個直接比較,但這種簡單的類比是行不通的。互聯網存在了太多的變數,只會使壟斷變得更難,而不是更簡單。
進入論壇>>推薦閱讀
自百度的數字顯示,從亞運會開幕前一天的11月11日,至11月25日落幕前夕的15天時間里,通過百度框計算進行亞運相關檢索的數量達到了4000萬次,日均突破100萬次以上。 精彩推薦 記者日前獲悉,在剛剛謝幕的廣州亞運會上>>>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商業周刊》:互聯網是否被壟斷了?
地址:http://m.sdlzkt.com/a/01/20111231/231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