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上,沒有永恒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之爭。在最近幾起引人注目的股權紛爭中,上述觀點得到完整體現。
在外界看來曾經一度情如兄弟的國美大股東黃光裕與管理層陳曉的股權紛爭還未結束,曾被稱為完美合作的阿里巴巴與雅虎之間又爆出股權爭奪戰。
甚至父子之間也不能避免戰火突起,就在國美召開特別股東大會的9月28日,謝瑞麟珠寶(國際)有限公司公司創辦人謝瑞麟與其子謝達峰也陷入到股權糾紛的訴訟中。
仿佛注定這是個不平靜的秋季。但股權紛爭如此頻繁地在中國商場出現,誰會是其中的受益者?誰又將付出代價?
股權紛爭的代價
備受關注的9月28日國美特別股東大會,結果以取消董事會增發授權得以通過,董事局主席陳曉、董事及副總裁孫一丁均得以留任告終。看似階段性的均衡,雖然不能代表國美之爭已經結束,但在正略鈞策管理咨詢合伙人李培恩看來,這也體現出中國公司治理上的一個進步,是“法”勝“情”的結果。因為按照法治的觀念,職業經理人應該對董事會負責,而不是直接對創始人或大股東負責。
一邊是國美戰爭尚未真正落下帷幕,另一邊阿里巴巴爭奪戰火藥味已起。2005年,雅虎以10億美元加上雅虎中國業務作價,換取其在阿里巴巴集團近40%股權,當時的投資協議中的重要內容將于今年10月兌現,雅虎的投票權從當時條款約定的35%增加至39%,并有權從2010年10月起,在阿里巴巴集團董事會增加一名董事,而馬云等管理層的投票權將從35.7%降為31.7%,軟銀保持29.3%的經濟權益及投票權不變。這意味著,雅虎將成為阿里巴巴名副其實的第一大股東,而且馬云將不再獲得“不被辭去阿里巴巴集團首席執行官職務”的保證。
馬云等管理層股東是否會失去阿里巴巴集團的“控制權”?馬云的“阿里巴巴集團首席執行官”的職位是否會發生變化?
在中歐國際工商學院朱天教授看來,同國美事件不一樣的是,馬云等管理層可能暫時并沒有“失業”的危險,因為即使大股東雅虎,也愿意看到現在的管理層繼續成就阿里巴巴的輝煌,更何況同陳曉不一樣,馬云等管理層也是第二大股東。
可阿里巴巴管理層心思不是在保“位”,而是希望能夠早日“回購”雅虎持有的股份,但一直遭到雅虎的拒絕。雅虎希望等到淘寶網和支付寶上市之后,持有的阿里巴巴股份可能帶來更大的回報,于是矛盾由此產生。這被一些人解讀為關于阿里巴巴的股權爭奪戰,可能是又一場國美戰爭。因為,這不僅是雅虎與阿里巴巴上市公司的大股東之爭,而且也成為實際第一大股東和管理層之爭。
“國美之爭和阿里巴巴之爭有一定相似性。國美幾乎是和黃光裕畫等號的,而阿里巴巴幾乎是和馬云畫等號的。這都是中國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階段,無論是大股東和管理層股權之爭,還是大股東之間股權之爭。” 北京師范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院長賴德勝教授認為,企業處于當前的發展階段,無論是企業創始人大股東,還是其他中小投資者,都可能付出一定的代價。
股權紛爭能否避免
“像雅虎和阿里巴巴這樣的大股東之間的股權紛爭實屬正常。”朱天也認為,立場不一樣,觀點和判斷就會不一樣,即使是同樣都有好處的事情,還可能在“分贓”方面存在矛盾。但即使是管理層和大股東之間的紛爭,如果不是像國美那樣出現大股東入獄的情況,或者如果管理層不是大股東,問題也很好解決。
“法律制度設置不夠完善,是各種股權紛爭的重要背景原因。”在李培恩看來,國美這樣的大股東和管理層之間的紛爭,顯示出中國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方面的欠缺。
李培恩介紹說,在歐美國家,存在這樣的法律設置,可以使創始人保持一定的持股比例而不被稀釋。此外,由于經驗不足等原因,企業在章程制定方面也不夠完善。歐美國家在公司的章程中,同樣會明確職業經理人的職責、權利等。如果上述兩點都得以明確,就不會出現類似國美這樣的職業經理人與大股東之間的紛爭。
另一方面,出現這些紛爭的重要原因還在于,企業在章程制訂方面,或者在投融資過程中對相關法律風險識別的估計不足。比如,目前出現的“阿里巴巴爭奪戰”,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馬云在對外融資過程中對法律風險的估計不足,而成長于發達資本市場的美國資本方雅虎的經驗卻比較豐富。如果馬云與雅虎在簽署投資協議時,對未來有更準確的預估,并能夠設置相應的制度保證,則今天的局面就不會那樣被動。 上一頁1 2 下一頁進入論壇>>
(責任編輯:小齊)聲明:IT商業新聞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咨詢:(010)68023640. 如果你對網站有好的建議請點擊網站建議發表你的建議。
推薦閱讀
百度廣告管家架構的全面升級,最明顯的改善體現在運行速度上。百度廣告管家使用百度自主研發的前端Ajax框架,將JavaScript代碼體積減少到原來的1/2,使速度得到了全面提升。 精彩推薦 據DCCI預計,2010年中國網絡廣告>>>詳細閱讀
地址:http://m.sdlzkt.com/a/01/20111231/233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