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在一片質疑聲中創辦了新團購網站的愛幫網前總裁宋中杰等人,近日被愛幫網以“侵犯商業秘密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告上了法庭,并索賠人民幣50多萬元。案件相關的起訴書已經于近日正式提交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并等待法院的立案通知。
據媒體報道,宋中杰和經其推薦聘用的愛幫團前市場總監朱敏、愛幫團前銷售總監李金龍三人,在離開老東家愛幫網不足半個月的時間就迅速創辦了一家新團購網站,此網站的業務模式、開通城市等完全與其在愛幫網負責的愛幫團網站相同。
愛幫網在起訴書中稱,2010年4月底宋中杰受聘入職,與朱敏、李金龍兩人共同負責愛幫團業務的拓展和運營,由此掌握了愛幫團團購業務的客戶信息等商業秘密。三人于6月底7月初先后從愛幫網離職后,迅速建立了同樣經營團購業務的網站,并在該網站上展示愛幫團的往期團購作為新網站的業績,并利用三人在愛幫網任職期間獲得的商戶、代理商信息等保密信息,慫恿已與愛幫網簽約的商戶終止愛幫網的合作,并將原協議中的商品及服務在他們經營的新網站上銷售;同時,宋中杰等人唆使已與愛幫網簽署代理協議的上海、杭州、青島、西安、成都的代理商終止與愛幫網的代理合作,轉而與新網站合作。
愛幫網認為,宋中杰等人的上述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職業經理人應嚴格恪守的職業道德,并觸犯了相關法律,愛幫網作為此事件的受害方,有權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應有的權利。
業內人士表示,三人借團購在中國剛剛興起之勢,為了追求短期的經濟效益,急功近利,竟視職業前途而不顧,公然違反法律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摒棄人與人之間的基本信任。此行為是對商業誠信、職業經理人與企業之間基本契約的挑釁。
此外,愛幫網表示,宋中杰在6月30日從愛幫網離職后,不僅慫恿李金龍、朱敏在7月初迅速離職,而且在半個月之內將從事愛幫團業務的13名員工挖走,并公然宣稱“愛幫團原班人馬”入住新網站,嚴重違反了其入職時與愛幫網簽署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性質極其惡劣,愛幫將以另案起訴,并索賠相應的經濟損失。
對此,嘀嗒團市場總監朱敏向IT商業新聞網表示,在嘀嗒團看來,愛幫的起訴理由不充分。朱敏表示嘀嗒團即將做出公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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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愛幫網起訴前總裁侵犯商業機密 索賠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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