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在6月21日頒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今起正式實施,按照《辦法》規定,包括第三方支付在內的非金融機構須在2011年9月1日前申領《支付業務許可證》,逾期未能取得許可證者將被禁止繼續從事支付業務。
這同時也意味著,國內包括財付通、支付寶、快錢、易寶在內的近300家第三方支付機構將有一年時間申領《支付業務許可證》,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強調,中國人民銀行不會對《支付業務許可證》做數量上的限制。
來自易觀國際的數據顯示,2009年中國第三方支付交易規模達5808.4億元,在2010年第一季度這一數字就達到2081.6億元,第三方支付市場規模呈加速發展態勢。而一直以來,由于市場規模不大,加上政策監管并不嚴格,第三方支付企業一直是“野蠻”生長,甚至發生諸多利用第三方交易平臺從事違規、犯罪的惡性案件,給整個行業的發展造成了不良影響。
易寶支付副總裁余晨指出,《辦法》的出臺,嚴格來說就是消除了整個行業的不確定性,也可以說是央行對合法經營的第三方支付企業的一個名正言順的“保護”,再加上《辦法》對申領《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第三方支付機做出注冊資本等條件限制,客觀上提高了行業發展的門檻,也便于行業建立健全風險控制體系、以及各類技術機制等。
值得注意的是,從中國人民銀行在6月21日頒布《辦法》至今,相關的細則仍未發放,這也讓第三方支付企業沒有具體的辦法和渠道向中國人民銀行遞交申請。
事實上,早在6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解讀《辦法》時,就已表示將抓緊擬定《辦法》實施細則及相關業務辦法,而實施細則主要對《辦法》中有關申請人的資質條件、相關申請資料的內容以及有關責任主體的義務等條款進行細化與說明,相關業務辦法主要是指導支付機構規范開展各類業務的具體辦法。同時,中國人民銀行還將會同公安等有關部門擬定相關配套措施,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實施有效監管。
一些從事第三方支付的機構向騰訊科技表示,在《辦法》公布前,有不少第三方支付企業就已參與到《辦法》制定過程中來,并已開始著手準備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所需的材料,只要準備充足、符合申請條件,相信目前大部分從事第三方支付的機構都能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因為中國人民銀行的負責人都強調過,不會對《支付業務許可證》做數量上的限制。
易觀國際分析師曹飛認為,《支付業務許可證》發放不會對目前國內第三方支付市場格局造成太大影響,目前國內排名靠前的第三方支付企業不出意外都將通過,被淘汰的主要是一些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的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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