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爭奪電視劇《手機》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北京新浪互聯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簡稱新浪互聯公司)將電視劇出品方北京尚品佳作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優朋普樂科技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記者今日獲悉,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新浪互聯公司訴稱,去年6月25日,其與北京尚品佳作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約定新浪互聯公司以價值1120萬元的自身宣傳推廣資源、合作方資源以及現金,獲得北京尚品佳作影視文化有限公司授權,被許可在首輪衛視播出電視劇《手機》后的第十日后視頻上線,且享有該劇3個月的獨家網絡播放權以及相關合作權利。
在公司依協議履行宣傳推廣義務后,北京尚品佳作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不承認合作協議,拒絕接受公司支付的部分許可費現金,自行退回合作協議,使公司的獨家網絡播放權等合法權益完全貶值,前期投入的推廣宣傳費用無法獲得回報,北京尚品佳作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行為構成違約。
之后,北京尚品佳作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將《手機》網絡播放權授給北京優朋普樂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優朋普樂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同行業公司,在知道北京尚品佳作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與新浪互聯公司合作的情況下,與北京尚品佳作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合作,取得該劇同期網絡播放權,并先于新浪互聯在線播放了該劇。新浪互聯公司認為,兩被告共同實施了侵權行為,應連帶賠償1120萬元經濟損失等支出。
北京優朋普樂科技有限公司答辯稱,公司合法取得電視劇《手機》3年的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并支付協議對價款。且北京尚品佳作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聲明新浪播放《手機》屬于盜播。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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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熱播電視劇《手機》網絡傳播權引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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