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或許我們可以重新劃定一下金融家圈子的范圍。沒錯,出入華爾街的商業銀行家和投資銀行家還是這個圈子的主流,近些年走紅的VC、PE自然也躋身其中,但很可能,他們已經不能涵蓋集合里的全部要素。
傳統銀行被看作是20世紀的商業恐龍,在21世紀這些恐龍并未滅絕,但它們的領地正在被新一代的生物蠶食。互聯網的普及,以及基于它的商業模式創新產生了一批可稱之為“類金融”的公司和業態:第三方電子支付公司正在某種程度上涉足銀行存、貸、匯兌、支付的傳統業務,而虛擬貨幣的發行和交易則給金融風險控制和監管能力提出了另一種挑戰……某種意義上,這些公司是金融游戲的新玩家。
互聯網的開放性已經大大削弱了金融領域傳統玩家的資源優勢。在前互聯網時代,金融行業是一個明顯的資源壟斷性行業,擁有很高的行業準入壁壘;而基于互聯網的低成本金融創新和應用,抵消了傳統金融機構在資金規模和網點上的優勢,甚至能讓新一代玩家在新的金融領域搶跑。
另一方面,互聯網和金融的交叉領域很多還屬政策模糊地帶,可以成為它們介入的突破口。
你可以籠統地將這看作傳統金融和互聯網“類金融”之間的對決,不過現實中的博弈過程更為撲朔迷離:“舊”對“新”有滲透,“新”和“新”有競爭,在新的技術條件和商業應用下,傳統金融和互聯網金融都需要重新定位。
與其將其視為互聯網金融的亂局,不如將其視為變局。事實上,經過幾年“野蠻生長”,中國互聯網“類金融”公司和業務在2010年可能面臨規范和整合的新商業環境—監管機構考慮加強監管,商業銀行在醞釀反擊,而電信運營商也挾資金和用戶規模的優勢試圖重新擠進互聯網“類金融”的賽道……一場互聯網上的金融暗戰很可能在2010年升級。《中國企業家》雜志近期進行了調研,試圖捕捉互聯網金融不同細分領域的最新變化。
2010年6月21日,央行正式發布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證實了接受調研的多數專家和業內人士之前的預測。將于9月1日施行的該辦法確認實行牌照制度,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需要取得“支付許可證”;從事支付業務的機構為全國性和區域性,全國性的注冊資本不低于1億元,省級范圍內的不低于3000萬元;出于控制風險考慮,支付機構實行準備金/保證金的制度,“支付機構的實繳貨幣資本與客戶備付金日均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10%”。
■ 鑒于第三方支付業務近幾年爆發式的增長,2010年央行等監管機構將對其加強規范,適時引入牌照制度,從而使目前以支付寶為代表的20家左右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減少到10家左右。
■ 新的管理辦法中,第三方支付公司將按全國性和區域性支付平臺發放牌照,同時為控制金融風險,將會參照目前金融機構的一些管理辦法,比如其公司自有資金和客戶資金嚴格區分,出臺與銀行存款準備金類似的保證金/抵押金制度,以確保客戶資金安全。
■ 第三方支付公司組織機構的“金融化”是需要的,而作為獨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就需要和現有的電子商務平臺相脫離,并引入新的投資者,實現股權的多元化。
■ 商業銀行網上銀行業務的互聯互通(即超級網銀平臺)在2010年將明顯加快,加上電信運營商對互聯網類金融業務滲透力度的加大,目前繁榮的第三方支付業務有可能受到一定的沖擊。
■ 雖然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和電信運營商由于具備壟斷資源,對互聯網金融的整合具有較強的話語權,但它們都過于強調自身對于產業鏈的控制,出于各自利益,商業銀行之間、電信運營商和商業銀行之間難以實現真正的“強強聯合”,其它市場玩家依然擁有發展空間。
■ 最早作為微支付手段的虛擬貨幣,隨著各行業越來越普遍的使用電子貨幣,規模在迅速擴大,但它們的金融屬性和法律地位都還需要政策的進一步明確。虛擬貨幣發行也可能引入牌照制度,虛擬貨幣在獲得金融身份的同時也面臨更加嚴格的外部約束。
【主文】從春秋到戰國
商業銀行網銀的互聯互通在技術上可以實現,但還要看大的國有銀行愿不愿意與其它股份制銀行分享資源;而移動運營商和金融機構的合作,則明顯有一個誰擁有主導權的問題
按照之前披露的進程,央行一直推進中的第二代支付系統最早會在6月底上線,這套系統因為能夠實現各商業銀行網上銀行之間的互聯互通,而被通俗地稱為“超級網銀”,用戶使用它可以在登錄一家銀行的網上銀行時,查詢自己在其它銀行的銀行卡信息,并實時跨行轉賬。
對商業銀行的網銀,這無疑是技術和應用上的巨大進步,用戶體驗的明顯改善將有助于增加網銀在電子支付市場的份額,但這同樣可以看成傳統金融機構對“闖入者”的一次反擊。因為超級網銀在大大提升商業銀行網銀內在價值的同時,也將互聯網金融風頭正勁的新進入者擋在門外——多方說法都證實這套系統初期僅在商業銀行內試點,因第三方支付公司不具備金融牌照,暫不對其開放。
類似支付寶這樣由第三方機構提供的交易平臺,是互聯網金融草根和最成功的應用。目前僅支付寶的用戶就超過3億,其母公司阿里巴巴已表示,未來5年還將投資50億支持支付寶的發展。而被超級網銀“禁入”則凸顯了第三方支付的尷尬:它們在某種程度上從事金融服務,但卻不持有金融牌照,模糊的身份限制了其進一步發展。
此外,第三方支付公司還要面對其它更有力的新進入者。2010年3月11日,中移動公告,將斥資398億元,收購浦發銀行20%的股份,雙方還將在移動支付方面深入合作。
根據清科研究中心提供的數據,2009年中國移動支付市場的規模約為18億元,僅相當于中移動一天的營業收入,而全部電子支付市場(5500億元),也不過略高于中移動2009年全年的營業收入(4521億元)。以規模衡量,中移動是跳進淺塘的巨象。從邏輯上講,中移動更深程度的介入,足以改變移動支付乃至電子支付市場的整個格局。
超級網銀和大象逼近,都只是電子支付市場面臨變盤最明顯的征兆,還不能說誰就完全取得了勝利。
事實上,2010年很可能是這個烈火烹油般的市場的拐點—經過5年左右自由或無序的發展以后,作為電子商務衍生出來的一個互聯網“類金融”領域,正在因為政策環境和參與者的變化而進入重組整合的階段。
帥青紅是西南財大支付結算研究中心支付理論與實務研究室主任,這個中心是央行支付結算司與高校合建的研究和政策顧問機構,在帥看來,這個市場正由“春秋走向戰國”。
“第三方支付”的監管之變
事實上,變局發生首先源自監管當局態度的微妙改變。央行以往對第三方電子支付市場的管理多少帶有自由放任特點,現在會朝著使用“看得見的手”的方向傾斜。
2000年前后第三方支付公司開始進入電子支付領域,2005年達到了階段性繁榮,入場者多達50余家。但眾多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業務模式同質,為了搶占市場份額,只能進行低端的價格競爭,甚至干脆向消費者免費。一些公司負債經營,之所以能夠支撐下去,主要是依靠挪用客戶沉淀的資金,這就形成了潛在的金融風險。
帥青紅認為,支付流程中存在這樣的問題:交易周期沒有明確約束,交易完成后客戶資金是一天還是一周后到賬完全由公司決定。客戶沉淀的資金已經類似于金融機構的存款業務,而且電子支付公司還不需要為此支付利息。另外,電子支付公司雖然不向客戶貸款,卻提供擔保。因此,這些公司雖然沒有金融牌照,但卻不同程度涉及了銀行存、貸、匯兌、支付的傳統業務。
其中的潛藏風險,監管部門早有覺察。但一方面鑒于剛剛繁榮起來的電子商務業務創新很快,牽扯的層面較多,央行很難出臺一個框架性的政策,同時如果只涉及宏觀方向,而不能對企業操作的微觀環節加以引導,也達不到目的。另一方面,當時的電子支付業務整體規模還很小,其可能產生的風險還遠遠不足以對整個金融秩序形成威脅,因此央行選擇了任其自行發展的態度。
2005年以后,第三方支付市場出現了幾何式增長,根據艾瑞市場咨詢公司發布的報告,2005年至2008年,中國第三方支付市場交易規模年增長都超過了100%,2005年不過區區200億元,但2007年就突破1000億,預計到2011年,整個市場規模將高達12500億。
在此情況下,央行、銀監會等監管機構已不可能對第三方支付市場繼續坐視。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馬云曾說過,如果國家需要,他會把支付寶在“一秒鐘內”上交,實際上也反映了對政策環境前景不明朗的擔憂。
2009年底,央行支付結算司司長歐陽衛民公開表示,央行下一步要給快速發展的第三方支付平臺發放通行證,其目的在于對電子支付的從業資格和經營范圍進行規范,把非金融機構的第三方支付融入金融體系,和銀行等金融支付體系協同發展。
而在2010年6月21日正式公布的管理辦法,名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其中對牌照制度、支付機構全國性和區域性的分類、保證金制度等的設計都與預測吻合。最終能擁有牌照的公司將遠低于目前市場現有的數量,擁有全國性牌照的公司可能僅為十家左右。而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組織和股權結構也需要相應調整。比如支付寶,可能需要改變阿里巴巴全資持股的股權結構,引入新的投資者,實現股權多元化,同時實現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
第三方支付公司面臨洗牌,知名的、大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所受的影響可能不大,支付寶一直定期向央行匯報,央行也不斷征求其意見,新管理辦法出臺后,支付寶、財付通都在第一時間表示,將積極申請許可證,對申請成功有信心。相反小公司則會受到很大影響。另外,整合中,國有背景的支付公司更容易得到行業準入,而外資持股比例較大和民營支付公司前景存在不確定因素。
總之,監管機構更深層次的介入,有利于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擁有合法金融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將正式成為金融市場新的參與主體。
傳統巨人發力
雖然看似捏著一手好牌,還擁有著來自最高監管機構的鼎力支持,但商業銀行在互聯網金融領域一起步就落在了后邊。
商業銀行大規模推廣網銀的時間晚于第三方支付,且信用體系缺失、對消費者保護不周,使多數消費者出于安全原因并不樂意使用網銀服務。為了解決網上交易的支付問題,電子商務公司開始搭建自己的支付平臺,第三方支付逐漸在微額、小額的電子支付市場占據主流。
隨著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商業銀行有了更強追逐利潤的動力,而互聯網的新型金融業務也成為各家銀行開拓的重點,小額電子支付市場不可能長久脫離于它們的視野。
除了資金、規模上的優勢,在具體的電子支付業務模式上,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互有長短。對金融服務而言,使用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從來都是兩難選擇,商業銀行的網銀在安全性上具有先天優勢,而補足便捷性上的短板就成了爭奪市場份額的努力方向。現在看來,商業銀行網銀業務的互聯互通將成為它們扭轉形勢的殺手應用,第三方支付公司多數圍繞著母公司的電子商務平臺運營,很難在各個電子商務平臺之間通用,而網銀一旦能夠互聯互通,在便捷性上就能趕超第三方支付公司。
電信運營商是擠進互聯網金融賽場的最新選手。中移動幾年前與銀聯合作成立聯動優勢,開展移動支付,但業務開展未能取得突破。事實證明,電信運營商只是信息轉發、接收機構,必須要有銀行等金融機構參與,與后者共同打造移動支付平臺。銀聯作為一個特殊的機構,只是中間業務平臺,自身沒有客戶,客戶的資金、信息、賬戶都屬于商業銀行。中移動想要更深介入移動支付業務,就需要直接和商業銀行合作。
入股浦發,可以使中移動有機會更深入地介入手機支付領域。科爾尼咨詢公司董事賀曉青評價,以前中移動也可以和多家銀行合作,但都屬松散聯盟,而入股后,合作就具有了排他性。分析人士認為,中移動的目標,最終是將自己變成移動電子商務平臺。而中移動之后,另兩家電信運營商也很有可能采取類似行動。
但無論是商業銀行網銀業務的互聯互通,還是移動支付的升級,也只是增加了互聯網電子支付市場競爭格局的變數,很難形成商業銀行或者電信運營商獨大的局面。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們相互間的利益沖突。
這種沖突可以看作是前互聯網時代傳統金融業金字塔式、中央集權式的封閉經營模式,在互聯網時代遇到了權力被消解的扁平化、矩陣式的開放經營模式的挑戰。這是基因上的沖突,且讓前者面臨兩難:如果主動向后者靠近,則會導致自己原先賴以立足的商業模式被破壞而被后者吞并;如果固步自封,則會被打敗。
比如,商業銀行網銀的互聯互通,在技術上早已完全可以實現,但還要看大的國有銀行愿不愿意與股份制銀行分享資源;即使大銀行愿意,那它們也會在超級網銀平臺上擁有更多話語權和主導權,小銀行又面臨一個兩難的選擇:加入,則自己只會被邊緣化,不加入,則被排除在主流市場之外。而移動運營商和金融機構的合作,則明顯有一個誰擁有主導權的問題。在中國,電信運營商獲得金融牌照短期內很難實現,移動支付業務的深入將難免觸及政策上的灰色地帶,這很可能成為未來由運營商主導的移動支付業務的瓶頸。
因此,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規范、重組、整合,商業銀行的反擊,電信運營商的加入,都只會使電子支付市場出現更加復雜的多元競爭格局,而在消費者面臨多樣選擇的情況下,提供更高質量和差異化的服務,以及更多的增值業務將成為市場優勢企業的共同追求。
(本刊實習生周月對此文亦有貢獻)
【訪談】贏家尚未出現
——易寶支付副總裁余晨談支付革命
怎么看待移動運營商開展移動支付業務?
余晨:以前的電信網絡相對而言是壟斷的,運營商控制著主要的資源。互聯網本身是一個開放的模式,3G的興起會使電信網絡越來越開放,以后拼的不是壟斷的接入和通道,競爭更多的是內容、應用和創新。
大家有一個固定的思路,以為一定是一種支付方式替代另一種支付方式,其實很多時候是共存的,互相補充的。
中移動做到這么大,有這么多資金,入股浦發是一個非常自然的進程,就像在日本,移動電信公司NTT DoCoMo也有銀行的資質。但我不認為它對其它網上支付和傳統支付方式有什么根本性的影響。移動運營商擁有的是資源,以前聯動優勢是中國移動和銀聯聯合成立的公司,按理說中移動的強大資源和一家擁有所有銀行合作資源相結合,優勢很明顯,但幾年來一直沒有做起來,現在主要業務來自代收費業務,和我們所說的支付沒有什么關系。
移動運營商和銀行合作的情況下,我的感覺移動的控制權會更大一點,因為最后面向用戶的終端是移動來控制的。
中國發展移動支付和日本、韓國會有什么不同?
余晨:關鍵是市場結構的問題。首先韓國市場集中度高,而中國市場分散度非常高,不管是地域的壁壘,還是行業的壁壘,比如銀行和運營商合作,中間協調就可能會有一些阻力和問題。從消費習慣上,中國和韓國還比較接近。
在國外所謂的移動支付做起來也只有日本和韓國,而且它們的移動支付不是我們所講的那種遠程支付,而是近距的零售支付,這很大程度上和它們城市的集中度,和它們集團公司的商業結構、市場結構有關系。美國也沒有這樣的移動支付,因為美國很分散,其它付費的方式也方便,五年前幾乎沒有任何增值服務,手機只是用來打電話的,而在日本很多人要坐一個小時的地鐵去上班,路上除了玩增值服務沒法干別的,這里有一個文化的因素,決定了它們的取向很不相同。
移動支付在未來三五年肯定有很大的發展,手機是一個收斂點,所以在未來它一定是一個發展非常大的平臺,但各種支付形式還是相互補充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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