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媒體報道,消息人士透露,因新聞集團與Google的廣告合同即將到期,新聞集團正與Google、微軟和雅虎洽談新廣告交易。
根據2006年的協議,Google已向新聞集團支付了9億美元,獲準在MySpace和其他新聞集團旗下小型網站上出售搜索廣告。
MySpace近期的流量大幅下滑,并對與Google的交易提出其他要求。該交易在8月底過期,據稱新聞集團開始與多家企業洽談范圍更小的新廣告協議,預計新合同的金額將遠低于此前的合同。
MySpace、Google 、雅虎和微軟都未發表評論。
進入論壇>>(責任編輯:嫻子)聲明:IT商業新聞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咨詢:(010)68023640.
推薦閱讀
在渠道管理方面,新加坡的《廣播法》要求,網絡服務供應商負有屏蔽某些特定網站的義務。根據互聯網行為準則,政府有權要求供應商移除網站中出現的令人反感的內容,如宣揚色情、暴力、同性戀和種族仇視等的言論。供應>>>詳細閱讀
地址:http://m.sdlzkt.com/a/01/20111231/2402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