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第一部規范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行政規章《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今起正式實施。
“這將對改善網絡交易環境,規范交易行為,推動網絡購物發展,滿足消費者需求帶來積極的意義”,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分析師方盈芝如此認為;但另一家研究機構的分析師則認為“這是政府的一廂情愿”,他并不看好此舉。
這份由國家工商總局出臺的辦法明確規定,為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提供網絡接入、服務器托管、虛擬空間租用等服務的網絡服務經營者,應當要求申請者提供經營資格和個人真實身份信息,簽訂網絡服務合同,依法記錄其上網信息。申請者營業執照或者個人真實身份信息等信息記錄備份保存時間不得少于60日。
這被解讀為網店實名制,伴隨近日文化部出臺的《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央行出臺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共同構成了中國互聯網業“三大辦法”,監管層對互聯網經濟與服務安全的重視空前。
事實上,國內一線網絡交易平臺如淘寶網、騰訊拍拍網和百度有啊等,國內絕大部分B2C企業均已經實現實名制,因此實名制對多數網店影響不大。
與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積極推進辦法相對應的是市場各方對于此項辦法的反應并不盡相同。
在記者采訪的多位網購消費者中,幾乎一致對此表示贊同,但與此相對應的是,與經濟觀察網溝通的幾十家網店賣家們,基本上并不看好這一辦法。
“網上實名制,受益人是誰?誰的成本增加了,增加的成本和降低的成本的比例是多少?這個政策是因何而起,后續的動作將會是那些? 政策細節?”一家B2C企業的市場經理一口氣提出了四個問題,他把辦法的出臺定義為“ 政策拆遷,資本掃蕩, 利益再分配”,他甚至建議記者用“網絡城管,你有多少錢可以胡來”作為文章標題。“監督互聯網的成本遠遠高于教育互聯網的成本。”
與這位市場經理不同的是更多的電商企業領袖們并不如此過激,但他們也并不太看好實名制的規定。
“我覺得越管越不能發揮網絡的能力”,一位北京的電商企業老總認為,中國的電商企業遠未到壯大的時候,他認為此時的監管可能也會受到互聯網精神的抵制。
艾瑞咨詢數據顯示,2009年中國網絡購物交易規模 (實物類商品為主)達2630億元,較2008年增長105.2%。其中,僅淘寶網的交易規模就達2083億元,連續5年實現100%以上的增長。
這些店商背后都有一個邏輯,“網店實名制的最終指向就是收稅”,盡管工商總局等國家行政機關已明確短期內不會針對網店征稅。
“反正我無所謂,一直都是實名的,估計一時半會也不會收稅,我也是業余做做”,李平平是一家淘寶店主,在淘寶開展服裝貿易已有經年,“真到了那時候,相信淘寶會解決的。”
臺灣知名網絡交易平臺網勁科技創始人游士逸向記者介紹了臺灣的做法,臺灣目前并未對網店要求實名制,但是要求常業賣家月經營額在20萬以上的要辦理稅務登記,因為臺灣有《個人資訊保護法》,太多個人資料被暴露會引發抵觸此項法律的問題。
因為該法在臺灣讓賣家上傳身份證登記都是很大的門檻,基本通行的做法是手機認證,但賣家為了服務消費者,很多主動會把聯系方式等資訊放在網頁上,平臺服務商不希望被跳過直接交易,反而要求他們不得直接顯示個人資訊。
所以此前臺灣施行的是辦理“資訊透明化信賴標章”和“優良電子商店標章”的方式,鼓勵網店向第三方提示身份與消保資訊,經過第三方協會做完征信以后頒發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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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網店實名制今起施行 網民叫好網店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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