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生活,優惠券……”一個宣稱是中國最大城市生活消費指南的網站,難耐氣憤直跳腳:“你傷害了我卻一笑而過!”
“在哪兒?找什么?怎么去?”一個號稱是中國最大的本地生活搜索服務提供商,滿腹委屈作無辜狀:“我的柔情你永遠不懂。”
時隔兩年,大眾點評網的經營者上海漢濤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以愛幫網使用其商戶介紹和點評內容侵犯著作權為由,將愛幫網的經營者愛幫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再次告上法庭。4月23日上午9時,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了此案。經過將近3個小時的庭審后,法官宣布休庭。
積怨已深
誰動了我的“奶酪”
大眾點評網與愛幫網這對“斗氣冤家”間的著作權之爭可謂積怨已深。雙方的糾紛始于2007年年底。大眾點評網稱愛幫網未經許可擅自收錄自己網站的點評內容,構成侵權。2008年4月,大眾點評網以愛幫網為被告提起訴訟。同年10月28日,海淀法院一審判決,認定愛幫網侵犯大眾點評網著作權事實成立。隨后愛幫網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09年9月9日,北京一中院終審裁定撤銷一審判決,并駁回大眾點評網的全部訴訟請求。至此,這起被外界稱為“生活搜索第一案”的訴訟以愛幫網的全面獲勝而告終。
但兩家之間的矛盾顯然無法就此塵埃落定。2009年12月,大眾點評網重新對愛幫網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停止復制自己網站商戶介紹和點評內容。
本次庭審中,審判長特意就前案北京一中院第5031號民事裁定書與本案的關系詢問了雙方當事人。原告方律師認為該裁定沒有就實體作出任何判斷,因此與本案無關。被告方律師卻表示,該裁定對本案訴爭的權屬已經作出了判斷,且本案原告提交的餐館介紹和點評內容均發生在裁定生效之前,因此應當受到裁定約束。
根本分歧
介紹點評能否構成作品
“典型的杭幫菜,清淡鮮美,量不大,推薦老鴨煲”,這是大眾點評網上對某餐館的介紹。
被告方律師認為,這樣的介紹或者點評,是對事實的簡單描述,不能構成著作權意義上的“作品”,不受著作權的保護。至于原告編寫出版的餐館指南中有關餐館的介紹,原告在該圖書中明確指出是根據網民提供的資料編寫的,所以并不是由原告完成的,原告只能享有整體的匯編權,而不能對其中獨立的內容主張權利。
大眾點評網的代理人則說,原告投入了大量人力和資金創作了相關商戶介紹信息,根據原告與大眾點評網注冊用戶簽訂的在線協議,原告獨家擁有大眾點評網中所載用戶點評內容的著作財產權。
“原告的用戶協議一方面要求用戶將其在大眾點評網發表的點評內容的著作財產權獨家轉讓給大眾點評網所有,另一方面又說用戶的點評僅代表個人觀點與原告無關,這種自相矛盾、只要權利不要義務的格式條款是原告強加給用戶的,不能認為原告就此取得了這些內容的著作權。”被告方律師反駁說。
激辯焦點
垂直搜索是不是中立搜索
“被告不是中立的搜索引擎,不能適用避風港原則的免責規定。”原告方律師指出,谷歌、百度等網站搜索服務的結果,都清晰提示了其他搜索網站鏈接,摘要范圍有限,不點擊進入來源網站無法了解實質性內容。而愛幫網則直接抓取了關鍵的、實質性的內容,足以取代來源網站的訪問量。
此外,原告認為被告的搜索引擎有人工干預行為,被告為了復制原告的網站內容,進行了有針對性的開發。
對于原告的指責,被告大呼冤枉:“我們提供的是垂直搜索引擎,不能與網頁搜索引擎的展現模式相等同,這是符合業內規則的,應該受到避風港原則免責規定的保護。事實上我們在收到原告函件后也及時刪除了涉案內容。”被告方律師解釋說,與普通的網頁搜索相比,垂直搜索更加專業。其搜索到的結果相對較少,內容上會比網頁搜索更全面,但提供的仍然是摘要,如果想看到完整的內容,用戶仍必須訪問來源網站。
“這種搜索對網站是沒有限制的,只是對內容有特別興趣。搜索過程中人工不進行干預,也不存在所謂修改或編輯。"被告代理人說。
進入論壇>>聲明:IT商業新聞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咨詢:(010)68023640.推薦閱讀
有良心發現的賭客向某報報料稱,自從上個月開始,幾乎所有的博彩網站都無法下注。“我終于得以脫離賭球的苦海了,原來想戒都戒不掉的,這短短幾周過去,我發現已經沒癮了。” 曾經猖獗的網絡非法賭球如今要進入寒冬了>>>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大眾點評網再訴愛幫網一審開庭
地址:http://m.sdlzkt.com/a/01/20111231/2454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