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云錯了嗎?央行錯了嗎?幸運的是,實踐中許多事情是超越一時對錯爭論的,時間可以證明一切,而最重要的是當事人應該采取理性的決斷和行動。
在自由市場經濟中,更基本的原則是經濟人的理性以及市場的理性。經濟人在當時的約束條件下做出合乎理性的判斷和行動,而市場會按照其邏輯對這種行為做出短期或者長期的反應。
馬云和支付寶事件,基本事實簡單明了:馬云在向監管部門申領第三方支付業務牌照期限將至的最后關頭,單方面決定暫時終止原先與兩大股東雅虎和軟銀的約定,該約定要求由阿里巴巴集團對支付寶實行協議控制,或者VIE。
馬云所從事的互聯網行業,多年來發展在一個又被稱為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可變利益實體)制度基礎之上。據美國金融會計標準委員會,VIE被定義為投資方在被投實體中占有控制地位,但其投票權并不必然占多數。在會計上,如果投資者是該VIE的主要受益方,則VIE要與投資方并表處理。
VIE可被視為特殊目的實體(SPV, special purpose vehicle)的一種,它被用于中國互聯網行業時,即所謂協議控制,說白了就是為了在中國設立公司,進行投資,而公司的目的,完全是為了避開對外資進入市場的管制,實現境外上市、退出等目的。實際上這是早在2000年前后,中國互聯網在當時制度環境下的作為,你可以稱之為一個變通之舉、無奈創舉、或者創新之舉,無論如何,它從一開始就體現了企業家的創新與冒險精神。誠如諸多如今成功的互聯網企業家所言,沒有VIE,就沒有今天中國互聯網產業的崛起。據我們對中國富豪榜多年的觀察,互聯網行業迄今堪稱中國所有造富行業中相對“最干凈也最透明的行業”,但它就是這么奇怪地建立在一個灰色和模糊的制度基礎之上。
回到支付寶和馬云。馬云對媒體說明:“阿里巴巴董事會授權管理層調整股權結構,獲取牌照。”在獲取牌照這一點上,馬云與董事會是一致的。在監管層明確提出協議控制是個問題的前提下,馬云最后把VIE這個東西先放到了一邊,引發了一場軒然大波。
設身處地,對這件事情的理解不必那么撲朔迷離,常識可能更重要。馬云如果堅持VIE,則拿不到牌照,支付寶將懸在空中。許多人事后建議他再向國務院申請。但這一申請的過程將漫長、痛苦、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從馬云本人的價值觀來說,他與政治表面上保持著一定的距離,并不諳此道。對于企業家來說,首先想到的應該是遵守法律和監管,讓公司的發展不受阻。
如果把支付寶所有的利益相關方放進去:馬云代表的阿里巴巴管理團隊、阿里巴巴員工、股東軟銀和雅虎、政府監官部門、客戶和消費者、甚至中國的互聯網產業……馬云選擇先合規,再談判,未必在一時內符合部分相關方的利益,但在整體上和長遠符合各方的最大利益。
馬云處理的方式,實際上動用了其個人的信譽,及其與軟銀和雅虎之間的基本信任。我寧愿相信,談判將會成功,成功則將證明馬云的選擇是理性的。
盡管馬云是中國最有影響力的企業家之一,但他的本位是企業家,是創造利潤和就業,而不是加在他身上的諸多衍生責任,阿里巴巴和支付寶的健康發展,應該是他堅守的底線。對于馬云來說,VIE問題的解決,采取與監管層合作,讓支付寶落地,把中國互聯網公司在國際市場上面臨的系統性地責任推給監管層解決,比其采取對抗或者茍且,是一個更加理性,更加負責任的選擇。
許多人指責馬云的行為讓中國在海外上市的互聯網企業面臨集體的誠信質疑。其實,這樣的系統性風險,不應該由馬云承擔;應該關注的是中國互聯網企業大規模海外上市與協議控制這一過時操作之間的矛盾,往更深處說,應該是中國資本市場對于中國互聯網創新企業的排斥,以及監管政策沒有與時俱進所致。既然監管層已經明確地提出,VIE問題應該挑明,應該由業界和公眾一起推動中國互聯網產業生態的進化,采取茍且的鴕鳥戰術,并不是解決問題的長久之道。
互聯網面臨著一輪新的大發展,它幾乎將滲透中國所有的行業,十二五期間,中國經濟將加速朝著信息化的方向發展,如果這么大的一個基礎性產業的創新與發展,建立在VIE這樣一個互聯網1.0時期的灰色安排之上,建立在中國的資本市場持續地把最優秀的互聯網企業IPO趕出國門的機制之上,中國的互聯網產業的發展,將面臨極大的制度瓶頸。
似乎馬云在整個事件的過程中,與公眾及股東方的溝通出了很大的問題,但所有這些,要等更多的細節披露后,才能得出結論。讓我們看看馬云伸出的,是不是一只“上帝之手”。
最后,如果馬云是非理性的,則讓市場去懲罰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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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馬云的行為是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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