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制定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近日公開征求意見,該辦法爭議最大的一條莫過于“個人在網上開店必須實名注冊,具備條件的還需辦理工商登記。”有業內人士表示,實名制可以規范和促進市場健康的發展。但也有賣家認為實名制后他們可能會因為成本因素,而被迫退出市場。
網購糾紛催生實名制
據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最新的數據,深圳有430多萬網民,其中參與網購的高達111 .9萬。同時,消費能力較高,超過6成人每月網購消費100-500元,逾12%的人消費高于500元。不過,網購繁榮的背后,有關網購的各種糾紛問題也直線上漲。2009年,深圳消委會接到與網購相關的投訴達到了141宗,同比增長了127%。
3月初,有媒體做了一個調查,結果顯示近5成網購者曾經遭遇網購的麻煩。主要問題集中在貨不對板、售后服務差、網絡詐騙、維權難等問題上。網購在消費者心目中已經出現了空前的信任危機,而《辦法》在這種背景之下出臺,也顯得正合其時。
易商務首席運營官包文清認為,“為什么消費者對網購一直心有芥蒂,正是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也是這個原因導致發生糾紛時,買家難以追訴,其實早前已經有實名制的呼聲。實名制的好處在于一方面可以彌補買賣雙方的信息鴻溝,另一方面也促進了網購規范發展,提高整個行業的信譽度。”
小網店擔心要上稅關門大吉
不過,實名制的規定仍然引起了不少質疑的聲音。據了解,早前曾經有不少地方的工商行政機構計劃將電子商務納入到監管中,并要求網店必須辦照,引起了巨大爭議。甚至有業內人士認為,這些規定必將阻礙整個電子商務產業的發展,影響中小創業者的生計等,最終也難于執行。
深圳互聯網應用技術協會副理事長鄭裕杰認為,“實名制必須要結合當前電子商務的現狀,并考慮到可操作性的問題。”他指出《辦法》中也有之前同樣的問題,對于哪些商家應該進行工商登記,哪些不需要區分是十分模糊的。“現實中進行工商注冊應該是企業或者個體戶,但是很多網店賣家實際上連個體戶的條件都達不到。”而這涉及到法律界定的問題卻并非《辦法》就可以完全解決。
事實上,國內大部分平臺目前已經是“實名制”,賣家在銷售商品前,必須通過上傳銀行卡、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交到網銀和公安部的系統來“驗明正身”。因此很多賣家所顧慮的并非“實名”,而是由此而引發的一系列問題。淘寶一位店主表示,“工商部門注冊以后,是不是意味著要上稅呢?我們都是薄利多銷,低價走量的,這樣我們只能關門大吉。”
鄭裕杰認為,“實名制后一批小型網站、網店可能會被清理出場。而原先經過各大主流C 2C平臺實名認證,并合法經營的賣家,可能會獲得一些豁免政策,此后準入門檻肯定會更嚴格。”他強調,“實名制對規范網絡交易市場肯定有幫助,但必定也會沖擊到整個電子商務產業的發展,起碼會挫傷不少草根創業者的積極性。不過《辦法》目前仍處于征求意見的階段,實際影響還要等到細則出臺以后才能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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