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消息,北京開心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狀告北京千橡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第一次庭審無疾而終后,昨日案件又有了新的進展。原告開心網已向法院申請追加北京千橡網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為本案被告,并已被法院所接受。開心網代理律師李云德接受TechWeb專訪時表示,不正當競爭有弊無利,千橡在拖延時間,浪費司法資源。真假開心網案不久就會有結果,到那時一切都會真相大白。
2008年5月,開心網創辦者北京開心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正式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北京千橡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千橡互聯”,千橡開心網kaixin.com擁有者)冒用開心網名稱等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
5個月后,此案正式開庭。庭審期間,千橡互聯方面提出千橡開心網的ICP證已經轉至千橡網景公司名下,并稱千橡互聯不應是本案適格主體。由于被告經營主體發生變化,此案最終無疾而終。昨日,原告開心網已向法院申請追加北京千橡網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為本案被告,并已被法院所接受。這意味著新的司法程序即將重啟。
開心網代理律師李云德在接受TechWeb的專訪時表示,不正當競爭有弊無利,千橡在拖延時間,浪費司法資源。而至于實質意義,不正當競爭是對正當競爭秩序的擾亂,會阻礙行業的發展。面對即將重啟的司法程序,李云德表示,真假開心網案不久就會有結果,到那時一切都會真相大白,請大家拭目以待。
以下是TechWeb專訪開心網代理律師李云德實錄:
TechWeb:開心網追加被告出于何種考慮?
李云德(開心網代理律師):首先,我們對此案有充足的信心。追加被告,主要是考慮到案件最終的執行問題。這也許會讓開心網付出些時間上的代價,但考慮到本案將會為規范互聯網的正常競爭秩序發揮非常積極的指導作用,也是值得的。所以,我們的要求也得到了法院的充分理解,針對國內互聯網行業的類似糾紛,各方都需要一個比較“完美”的判例,來分清楚什么是對的,什么是錯的。
TechWeb:但是,自從開心網起訴之后,也有一些聲音認為,此舉不利于中國互聯網行業的競爭,比如,有觀點認為,真假開心網之爭實際是商業模仿,有利于提升網民體驗。
李云德:開心網一向歡迎正當競爭。但不正當競爭與正當競爭的區別并不是一個量的問題,而是質的問題。模仿和仿冒不是同一個法律概念,二者不能混淆。模仿別人先進理念或技術或服務,并不當然被法律所禁止,而模仿以后進而冒充別人知名品牌以誤導消費者,則被定義為不正當競爭行為。千橡公司不僅模仿了開心網,同時也冒充了開心網,導致了許多用戶的混淆,所以千橡公司的仿冒行為是法律所禁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無論網民是否接受了千橡公司的仿冒開心網服務,也無論有多少人接受了仿冒開心網的服務,千橡公司的仿冒行為都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舉個傳統行業的例子,比如大家都熟悉阿迪達斯這個品牌,并不因為有很多人為了圖便宜購買仿冒阿迪達斯品牌的運動鞋,所以仿冒阿迪達斯就成了合法的行為。打擊仿冒阿迪達斯是凈化市場環境,打擊假開心網同樣是凈化互聯網市場環境。真假開心網之爭有利于提升網民體驗的說法完全是錯誤的,這和真假阿迪達斯有利于市場繁榮是一樣的錯誤。
其次,正當競爭是有利于行業發展的,但不正當競爭絕對是有弊無利的,談不上什么“有利于提升網民體驗”。只有保護創新,網民時時能體會新的東西,才會“提升網民體驗”,假如這個世界仿冒泛濫,網民天天在和千篇一律的仿冒產品打交道,網民體驗“提升”又從何談起呢?市場競爭的目的是通過提升產品或服務的品質而樹立自己的品牌,而不是直接把別人品牌、名稱拿過來自己用,搭別人品牌的便車誤導消費者,以使自己獲取不當利益。
學習競爭對手優秀的產品或服務理念、技術、方法,從而達到超越競爭對手的目的,這是國家和社會所鼓勵和贊揚的,是促進社會發展的良性競爭。但如果是商家不思進取,采取法律所禁止的不正當競爭手段,將會導致正常競爭秩序被嚴重擾亂,嚴重挫傷通過創新打造品牌的商家的積極性,沒有了創新,行業就不會進步。所以,在任何國家,侵權他人品牌都不可能合法化,都會被法律所禁止的,也是應當受到道德譴責的。
TechWeb:但是我們看到,至今仍有文章認為,真假開心網之爭的起因就是因為千橡的一種正當模仿行為,這對于你們的官司是否有不利之處。
李云德:的確,由于開心網比較低調,也由于訴訟開始之后,出現了一些不負責任的言論,導致不少人被誤導。在此我想再次強調,開心網之所以起訴,并不是因為開心網的經營理念和創意被模仿,而是因為體現著開心網的理念和創意的區別于他人的標志,比如名稱、商標受到了侵犯。仿冒開心網的標志,與模仿學習開心網的理念和創意完全是兩回事。任何人模仿學習開心網的開心理念和開心創意而設計自己的產品服務于社會,開心網不但不反對,而且還會感到驕傲;但任何人敢于仿冒開心網的品牌,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千橡為何侵權,業界早已有了定論。我相信,法院也會對此依法做出判斷,不會受那些偷換概念的言論所左右。有些言論認為,類似于“真假開心網”這種糾紛在中國存在法律空白,這完全是對中國法律的不了解或曲解。事實恰恰相反,中國對什么是不正當競爭已經有了明確的法律規定,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也許還需要不斷地完善,但絕不是空白。經營者不應該存有僥幸心理以身試法。
我們也相信,這場轟動業界的真假開心網訟爭,一定能讓業界和廣大網民體會到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讓創新者提高警惕,防止自己的知識產權被他人掠奪或侵犯。從這個意義上講,正是被告的侵權行為,在客觀上更大激發了互聯網業內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TechWeb:也有觀點認為,“真假開心網之爭”并沒有受害者,而且“真假”之爭對于雙方和消費者而言并無實質意義,官司拖到現在尚無定論,也說明法律對此很難有明確的說法。
李云德:你所說的“官司拖到現在尚無定論”,恰恰是因為千橡在拖延時間,浪費司法資源。而至于實質意義,我剛才已經說過,不正當競爭是對正當競爭秩序的擾亂,會阻礙行業的發展,這難道不是對所有行業經營者以及網民的傷害嗎?經營者、行業、網友都是不正當競爭的受害者。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中國的互聯網行業,從一開始就沒有任何的行規,沒有任何的法律制約,能有今天的繁榮嗎?也恰恰是因為不正當競爭的存在,令中國的互聯網行業發展在很多地方不盡如人意,受害者已經太多了。所以,從國家的角度,要加強相關的法律規范。行業和廣大網民,對開心網打這場官司也是支持的。我也看到一些說法,說網民對這場官司全然不理會,這是完全不符合事實,你去看相關新聞下的那些網民留言就知道了。
至于對法律可能難有“說法”的擔憂,我覺得是杞人憂天。我相信,真假開心網案不久就會有結果,到那時一切都會真相大白,請大家拭目以待。而我們對法律有十足的信心,相信法律能夠保護我們的合法利益。而且,我們也覺得,只要分出真假,訴訟時間長短已經不是一個重要因素,而是如何讓這個案件的判決,為規范中國互聯網的正常競爭秩序,起到更大更積極的指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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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專訪開心網代理律師:不正當競爭有弊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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