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10年1月5日《IT時代周刊》刊發了題為《誰在操縱網絡輿論》的獨家報道,揭露了網絡營銷中的種種“怪”現象,引起了外界的強烈反響,其中文中提到了1024互動營銷顧問(北京)有限公司,報道了這家公司在奇虎事件中的一些內情,引起了1024公司的震動,并向比特網發表聲明,目前,IT商業新聞網也接到了《誰在操縱網絡輿論》一文的作者丁乙乙、周元英對1024公司的回應。
IT商業新聞網作為一家獨立的網絡平臺,我們秉著公開公正客觀的原則,對此事進行關注,希望讀者在此能聽到不同的聲音,更明晰地去辨別事情的真偽,相信“理越辯越清,真相終究是誰也無法掩飾的”。
以下為《IT時代周刊》記者的公開聲明。
《IT時代周刊》記者回應1024的嚴正聲明
《IT時代周刊》刊發了標題為《誰在操縱網絡輿論》的獨家報道,引起了強烈反響。對此報道,1024公司給比特網發來了聲明稱對1024公司進行了大量的違背事實的污蔑和不實報道, 對1024公司的聲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作為文章的作者,我們對1024公司的嚴正聲明,給予如下回復:
1、1024公司著重強調了其公司的合法性,以及其獲得的榮譽。但證明公司的合法性并不能證明該公司沒有做過誤導網絡輿論的活動。而該公司公開宣稱的:“1024先后服務于100多家知名公司、相關行業的領軍企業,擁有監控10萬個論壇及維護言論的能力,擁有1000人的營銷隊伍,擁有獨到的網絡言論監控系統,可以第一時間提供網絡言論的監控報告,同時對相關言論作出反應。”恰恰說明了公司的運行實質。
2、1024公司提出,記者從未與1024公司進行過任何采訪和溝通,未對相關事實進行核實。文中針對1024公司的報道,沒有事實依據、沒有調查、沒有核實,完全違背客觀事實。事實情況是,記者做了兩個多月的調查采訪,接觸了很多有關人士,包括1024公司內部人士,了解到很多客觀事實,并進行了認真地分析,所有事實皆有出處,包括涉及到1024公司的內容,沒有捏造,沒有夸張。由于我們確定事實的可靠性,沒有直接接觸1024公司高層,完全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公關或者其他干擾。對于提供新聞事實的新聞線人,我們沒有給出真實姓名,完全是由于保護新聞線人的義務和新聞的職業道德決定的。新聞媒體具有對新聞來源保密的權利。
我們手中仍掌握大量的資料,我們還將對此新聞做進一步的追蹤報道。
3、1024公司提出,記者完全不顧事實,不經采訪編造結論,肆意踐踏新聞記者的職業道德。但1024公司并沒有指出哪一部分內容失實。而我們報道中出現的人物、事件、時間、地點皆有出處。我們不可能將其提供給1024公司,但如果有關部門介入調查,我們完全可以提供原始的采訪記錄、采訪錄音等相關證據。
《IT時代周刊》一向講究客觀公正,遵守法律規定和新聞職業道德,在業內有良好的口碑。我們理解被“揭黑”公司的情緒,但我們希望貴公司應以報道為鑒,為凈化網絡環境、正規用好網絡營銷工具,而不是相反。
實事求是地講,采訪之后,作為記者,我們沒有因為得到大量行業內幕而興奮,心情反而相當沉重。在目前的虛擬世界里,有人控制著輿論,也控制著成千上萬個迫于生計的殘疾人、下崗工人的生活,讓他們在“易怒、難受”的心情下“經常后半夜”發帖,稍不滿意就扣錢,讓他們一天白干,而他們只能“為了掙錢,忍著”。作為一個新聞工作者,難道不應該用筆撕開一道口子,讓幾縷陽光射進這黑暗的現實嗎?
《IT時代周刊》記者 / 丁乙乙 周元英
附:1024公司就《IT時代周刊》報道聲明1、一零二四互動營銷顧問(北京)有限公司(簡稱1024公司)是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注于網絡互動整合營銷服務的網絡營銷公司。 1024公司自成立以來,先后為國內外100多家知名企業提供了網絡互動營銷服務,策劃和執行的項目達到600余項,多次獲得相關領域的網絡營銷獎項。同時,1024公司以專業的策劃和網絡營銷服務能力,成為中國國際公共關系協會會員單位、公關公司工作委員會成員,中國互聯網協會網絡營銷工作委員會成員,并入選2008年度中國潛力公關公司榜單。
2、《IT時代周刊》記者丁乙乙、周元英在該文發表前,從未與1024公司進行過任何采訪和溝通,未對相關事實進行核實。文中針對1024公司的報道,沒有事實依據、沒有調查、沒有核實,完全違背客觀事實。該文惡意地將1024公司誣稱為“網絡打手公司”,還子虛烏有地杜撰編造1024公司攻擊華為、奇虎等公司,誤導讀者相信1024公司從事的是不正當的業務,從而影響了1024公司的企業形象,降低1024公司的社會評價。
該報道完全違背了新聞報道所應遵循的真實、客觀和公正的原則,公然炮制“操縱網絡輿論”這樣聳人聽聞的標題,置正常開展網絡營銷業務的相關企業的正當利益于不顧,引述所謂相關人士的所謂“內幕”,沒有任何事實根據地拋出各種“結論”,嚴重傷害了1024公司的聲譽,造成惡劣影響。
3、 據《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新聞記者使用新聞記者證從事新聞采訪活動,應遵守法律規定和新聞職業道德,確保新聞報道真實、全面、客觀、公正,不得編發虛假報道,不得刊播虛假新聞,不得徇私隱匿應報道的新聞事實。 《IT時代周刊》記者丁乙乙、周元英完全不顧事實,不經采訪編造結論,肆意踐踏新聞記者的職業道德,已經嚴重違反了相關規定。
4、1024公司已要求《IT時代周刊》公開道歉并積極消除影響,同時要求對虛假報道作者丁乙乙、周元英及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如《IT時代周刊》拒不接受,1024公司將按照《出版管理條例》賦予的正當權利,啟動相關法律程序,維護1024公司的合法權益。
5、1024公司歡迎媒體進行正當的輿論監督,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并愿意配合媒體采訪需求,對1024公司的相關業務進行公開、公正的報道。
一零二四互動營銷顧問(北京)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6日附《誰在操縱網絡輿論》全文 IT時代周刊:誰在操縱網絡輿論
今天,中國的3.38億網民中已經很少有人能逃脫網絡輿論的操縱。你每點一次鼠標,都很可能被欺騙——那些你關注的“熱點”很多都是精心炮制的。
曾經最民主、最開放的網絡輿論空間,如今已被“網絡黑社會”侵蝕了大半。國內知名論壇幾乎都在網絡輿論操縱者掌控之中,論壇總訪問人數中,70%以上都是“推手”或“打手”,每天各大論壇中的帖子至少一半以上都被人操縱。他們的客戶至少有幾萬家,其中甚至不乏世界五百強企業。
在被操控的網絡輿論中,造謠中傷者有之,詆毀他人、吹噓自己者有之,混水摸魚攪局者有之,真實的聲音已難尋覓。本應屬于你我的網絡民意就這樣被瓜分。更可怕的是,打著網絡營銷的幌子,網絡“推手”與“打手”如影隨形在此穿梭,一天比一天猖狂,一個日益完整的產業鏈已經形成。
“賈君鵬”因為他媽媽喊他回家吃飯而聞名,“王老吉”被罵后迅速獲得千萬人力挺,“芙蓉姐姐”擺出幾個俗不可耐的姿勢便大紅大紫,互聯網中的熱點事件越來越讓人匪夷所思。
如果把這一切都歸于網民的力量,實在是“太傻太天真了”,諸如此類的很多“奇跡”實際是由一群網絡輿論操縱者有組織、有預謀地精心炮制而成。
很多網絡輿論操縱者把自己裝扮成網絡公關公司,招聘大量兼職人員,并通過QQ群等方式,組織其密集發帖。他們一會兒是“推手”,吹捧客戶及其產品;一會兒又是“打手”,詆毀客戶的競爭對手。
第一章 網絡民意被大肆瓜分
“6萬多個ID,2000多個博客,保證每天都給你發帖。”當《IT時代周刊》記者以客戶名義致電一家網絡公關公司時,接線員如此承諾:“我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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