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十年前《第一次親密接觸》的成功,到今天如雨后春筍般冒出的網絡文學網站和數以十萬計的網絡寫手群體的出現,從少數人把“網上曬字”當做娛樂消遣,到現在數以億計的網絡文學作品誕生。網絡文學不再是“小打小鬧”,而是一步步成為“主流閱讀”形式。
越來越多的寫手、網絡平臺、出版商盯上了這塊一直在膨脹的蛋糕。網絡文學的贏利點也逐漸從最開始的實體出版轉向改編影視劇以及網絡游戲等諸多領域。
前不久,網站簽約作家韓寒質疑網絡文學商業模式,認為“這錢賺得太辛苦”,對于外界盛傳的七位數年薪他也認為“經不起推敲”。同時,作為日益興起的網絡文學產業鏈條上游的網絡寫手也都說自己的日子過得“挺艱難”。
“更新字數”是賺錢基礎
一位起點中文網的注冊寫手這樣教導新人:字數不夠100萬的文章肯定是“太監文”(形容文章突然停止不再更新),100萬到200萬字算短篇,200萬到350萬字算是中篇,超過400萬字的才有資格稱為是長篇。更有前輩直白地勸說后生“沒有150萬字墊底兒,勸你還是不要寫了”。
催生這種“超長篇”文學的支柱,是目前盛行的網絡文學盈利模式。
網絡寫手在網站上發布連載,“協議分成”是業內常見也是最主流的盈利方式。目前,比較常見的是,每位讀者需要花3分錢閱讀1000字文章,作者和網站“一二分成”或“二一分成”。也就是說,作者的每千字文章被一名讀者閱讀會有1/2分錢的收入。
除此之外,不少文學網站還打出一系列獎金激勵模式和福利計劃。這些獎金和福利,基本上都是在“更新字數”基礎上的獎勵。例如,某網站最近打出“全勤獎”計劃,規定該網站簽約作家一個月內每天完成5000字合格更新,月獎金500元;一個月內每天完成1萬字合格更新,月獎金1000元。還有一些獎金,在“讀者訂閱基數”和“每日更新字數”的基礎上產生。
鑒于這種業內普遍認可的“掙錢方案”,很多簽約作家每天都會花十多個小時對著電腦屏幕碼字,日更新都在5000字到1萬字。每當在網絡上見到“盜貼”的情況,作家們往往用“請你體驗每小時幾千字的創作速度”來回應和抱怨,甚至有人用幾年前出租車司機的話來比喻自己——“每天一睜開眼就欠人家份子錢”。
“白金作家”唐家三少前不久在個人主頁上說,“從開始寫書到現在五年多的時間,可以說從未斷更(暫停更新),‘請假’兩個字也從未出現在書中”,而每天保持近9000字的更新,已經是“極限”。
不少專職寫手說,正是這種模式,造就了一批年產量上百萬字,兩三年出品上千萬字的“網絡舒馬赫”。更有人一針見血地說:“網絡文學靠人氣,拿什么攢人氣?不斷地更新。怎么才能不斷地更新?不斷的碼字。所以,我們既是腦力工作者也是體力工作者”。
高收入的是少數人
現在,要成為一名“名義上”的網絡作家十分簡單,填寫一些個人資料,完成注冊,僅僅需要十幾秒鐘。
雖然已經有江湖中的前輩勸說后生們“謹慎入市”,連申請注冊作家的時候,網站也一定會打出“本站不建議您在未獲得穩定稿酬收入之前,進行休學寫作、辭職寫作或進行其他可能影響到您正常家庭、學習、工作生活的寫作行為”,但還是有一批又一批懷抱文學夢想的年輕人踏入這片充滿希望的虛擬土地。2009年每月在網站上申請注冊作家的人數一度上千。
2003年還在大學讀書時就開始網絡創作的何小天說:“網絡寫手的報酬真的不高,尤其在一些大城市,隨便找份工作也比寫書要好。”
從第一次在學校BBS上發表連載拿到稿費,到現在已經出版30萬字作品,還有部分影視改編費用,何小天一直稱自己是“幸運兒”:“網絡文學產業建立起來,像造星的過程一樣,就看運氣好不好。因為現在有太多同質的東西,就像第一個寫盜墓題材的火了,完全沒什么門檻之說,而馬上出現很多‘跟風’的作家,很快就把這個選題做濫了。數量龐大的草根網絡寫手中,年薪百萬處在金字塔頂端的永遠是少數人。”
對于更多的寫手,尤其是新人來說,寄托著他們文學夢想的文字能以千字10元的價格賣出去就已經算是邁出成功的第一步了。某網站以“造福新手”為宗旨的一項獎勵措施這樣安排:“千字10元,稿件20萬字起”。按照每天更新1萬字的速度創作的話,一個文筆不錯而且足夠幸運簽約的新人一個月的“工資”是差不多2000元。而在業內,達到這個標準,已經可以被冠上“混的不錯”的標簽。
何小天認為,盲目地追求文章更新速度和字數有可能造成粗糙的作品泛濫,難以形成精品意識,堅持自己的寫作風格才能讓作品更有市場。“現在我仍然在醞釀著創作新的作品,一本書寫10萬字,賺一年的生活費。”
目前,除了“編輯推薦”這種渠道,想要在網站發連載掙錢,首先需要達到一定數量的“讀者收藏”或者“書友推薦”,達到簽約的條件。而網絡平臺不定期的各種征文大賽往往也以“網友投票”的形式產生優勝者,獲得首印出版的獎勵。
“我們的版稅哪去了”
談到網絡文學發展的問題,從網絡寫手到網絡平臺再到出版商,幾乎同時把瓶頸指向了“比文學、理想等形而上更令人頭疼的東西”——盜版。
一本書在網絡上剛貼出來,馬上就能有很多個盜版出來。網絡作家的一本書,通過搜索引擎搜索就能有六七百個結果,盜版泛濫程度嚴重。“如果看盜版的人都來看正版,我們就真發了。”一位網絡寫手說,同樣一部小說,與免費閱讀相比,在官方網站上支付每千字3分錢的閱讀費用也會令數量可觀的讀者轉而投向“盜貼”。
通過網絡成名的作家,絕大多數也走上了傳統出版的道路,他們不再做網絡連載,而轉向實體雜志連載或者成書出版。然而,令作家們發愁的不僅有無形的侵權,更有在版稅和稿費上來自出版商的惡意拖欠。
何小天給自己算了一筆賬:加上稿費、版稅、影視改編費用,理論上算得上中上等收入。但是這一切都是在“理論上”才能成立。目前他仍然有相當一部分版稅被出版方拖欠,如果再協調不成,何小天就準備起訴出版商。這種現象在網絡寫手們當中出現的頻率是不低的,但是,用何小天的話來說“作者或顧及面子或不愿得罪出版商,就會選擇息事寧人”。
比何小天還慘的是“樹下野狐”。當初憑借《搜神記》一書揚名江湖的這位作者短短兩年已經被迫打了兩場官司。最讓他想不到的是,在網絡上做連載可以得到定期定額的稿酬,而當“出版夢”成真之后,反而越發不“靠譜”。
多達15部書的首印版稅,“樹下野狐”現在只拿到合同上的五分之一。而且,出版授權合同簽訂之后,“原定的出版時間一拖再拖”、“書號一改再改”,好不容易出版的圖書卻“漏洞百出”。
作為一名玄幻小說作家,“樹下野狐”也無奈自己沒有書中那些主角兒們“喝風屙煙”的本事,對于出版商拖欠的高版稅,也只能一催再催,經歷過“手機關機、電話分機無人接聽”三四個月仍沒有答復之后,作家無奈訴之于公堂。
但是,得到判決數月后,出版方仍然“不付一文錢”,“樹下野狐”只好在網絡上“和大家一起討論討論,如果你遇到一個搶了你的錢、被法院判決后還在耍賴的賊,你會怎么辦?”無奈的作者只能嘆道:“不知道這是少數網絡寫手的不幸,還是當代出版界的不幸”。
與傳統出版業運作的模式不同,網絡文學沒有類似于傳統出版的主題。一位代理出版商指出:“在傳統圖書出版領域,著作權人、出版社、經銷商分工是明確的,他們之間的權益關系也是十分清晰的。網絡出版的興起打破了著作權人、出版社、經銷商之間嚴格的界限,這為界定誰是網絡出版主體帶來了一定困難。除了傳統圖書出版需要涉及的出版社和著作權人之外,網絡出版還涉及到技術提供商、網絡出版機構、網上銷售平臺等,他們都是網絡出版至關重要的環節。”
對于出版商,想盈利就必須靠版權,而網絡文學的出版主體是原紙質圖書的著作權人、出版社還是網站平臺、代理出版方,在業內也存有爭議。
“樹下野狐”說:“網絡文學和傳統文學運作模式不同也就造成了盈利模式的不同,作者權益的保護方式自然會有所差別,但本質應該都是一樣的。《著作權法》里對于出版的基本情況都已經有了界定,但隨著網絡的發展,相關的法律細則應該針對網絡文學出版業進行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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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網絡文學盈利模式催生“舒馬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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