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近日發出“網絡也要打黑”的聲音(12月20日《經濟半小時》)。但網民對此多是“說不”與質疑,這是為何?
按理,黃也罷,黑也罷,都是社會的毒瘤,都必須打擊掃除。但是,網上掃黃與“網上打黑”有很大區別。黃者,人們一眼就可分辨。掃黃,既得人心,也凈化了網絡。此次相關部門提出掃黃,獲得民意廣泛支持就是證明。
但是,“網上打黑”就應持慎重態度。對“人肉搜索”這樣的“網上暴力”,以及央視此次披露出的“5萬元可以左右法院判決”的網上交易,打擊此類網上黑惡勢力,為的是保護真正的網絡言論自由。然而,有些人提出的網上打黑,恐怕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比如,對陜西假虎案,網上形成了追根究底的氣勢,一度被某些人說成了“可怕的力量”;對于南京周久耕案,以及鄭州市規劃局副局長那個“替誰說話”的批評,也有的官員感覺“相當可怕”。假若這些網絡監督也被視作“網上黑社會”的話,恐怕是顛倒是非。
可以說,網絡監督事實上已成為社會監督的有效渠道之一,受到公眾歡迎,也引起了中央重視,當然也成為令某些官員心驚膽戰的威脅。假若借著“網上打黑”而對網絡言論設置重重屏障,阻攔網絡監督,那么,窒息的是生氣勃勃的民主風氣,對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監督沒有絲毫好處。
筆者所說的“慎重態度”,并非要對“網上暴力”開綠燈,而是指不能把完善網絡管理制度與某些人所說的“網上打黑”混為一談,更不能讓“網上打黑”成為設置輿論監督屏障的借口。其中,網絡全面實行實名制度是良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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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網上打黑”別成輿論監督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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