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業新聞網訊】(記者 左川)據了解,手機話費有效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預付費充值卡本身的有效期,過期即作廢;二是消費者將話費充值到手機號卡之后,必須在充值額度所規定的時間段內消費完,過期沒有消費完的余額將被凍結。而如今國內三家電信運營商正在逐步取消話費有效期限制。但中國政法大學反壟斷法專家薛克鵬教授卻表示,三大運營商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這是為什么呢?
從2012年5月1日起,中國聯通全面取消“有月租或有月最低消費的預付費產品”的話費有效期;對于“無月租或無月最低消費的預付費產品”,中國聯通用戶需要在變更套餐之后,選擇無話費有效期限制的預付費產品。在此之前,中國聯通已從3月15日起不再推出帶有話費有效期的預付費產品。
除了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也作出了取消預付費產品話費有效期的承諾。按照中國電信的計劃,從2012年4月1日起,中國電信新推出的預付費產品取消話費有效期限制;對已預存話費并存在有效期限制的用戶,中國電信將在6月1日前推出取消預存話費有效期限制的方案供用戶選擇。此外,中國電信將新發行的11888充值卡的有效期限統一為5年。
但據了解,在這項關于電信資費的調整中,運營商并沒有取消所有話費期限,而是為這個“取消”附加了相應的“條件”。比如,在不限話費有效期之前,消費者需要選擇一個“套餐”。
必選一個基本套餐,意味著消費者每月都會因“有月租或有最低消費的預付費產品”支付相應的費用,所充值話費也會在一定時段內消費完畢。而已經選擇了“無月租或無月最低消費的預付費產品”的消費者,則需要通過變更套餐的方式,來選擇無話費有效期限制的預付費產品。
也就是說,目前運營商在這項資費調整中所做的,是對大部分產品取消預存話費的有效期限制,而對于無月租、無套餐等沒有消費限制的少量產品仍設置余額有效期。
據運營商內部人士解釋,之所以采取這種區別對待的做法,是為了避免號碼資源被長期閑置,或者被不法分子囤積倒賣。如果不能有效避免這類情況的發生,將會造成號碼資源的大量浪費甚至短缺。 上一頁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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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運營商有條件取消話費有效期 再陷壟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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