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溫家寶總理在江蘇調研時強調,中國要有“喬布斯”,要有像“蘋果”一樣占領世界市場的產品,這值得產業界高度重視。
不久前,國內因喬布斯逝世引發了一場“喬布斯熱”,當時議論的焦點是中國能不能出“喬布斯”這樣的創新人物。結果非常令人沮喪,大家幾乎一邊倒地認為,由于“中國特色”的國情,以及科技、教育和產業體制中存在的諸多弊端,中國斷然難以出現“喬布斯”。
上述我國的諸多弊端的存在,也確實是中國難以“復制”喬布斯的主要因素。但條條大道通羅馬,喬布斯雖然不能“復制”,但“創新”卻是可以模仿的。
現在,人們對創新存在一個致命的誤解,以為創新就是全盤的否定,是對前人的顛覆,是另起爐灶新開張。
全球著名的管理大師德魯克說過,企業有兩大使命,即創新和營銷。這句話被企業界視為立身之本。但是,人們恰恰忘記了德魯克所說的“創新”的要義,就是創造消費者。因此,創新并不是一場傳統意義上的顛覆或革命。實踐證明,對于大多數中國企業而言,單純地為追求創新而創新,成功的概率其實很小。企業家并不需要成為所謂創新的英雄,企業需要的是在市場上獲得最終的成功。而市場的成功離不開對先行者的跟隨和模仿。所以,如果你想成功,首先就應該成為一個好的模仿者。可以說,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沒有模仿,就不會有創新。就拿風靡全球的iPad來說,概念本身并不新鮮。20多年來,已有眾多科技公司在嘗試推出平板電腦或者類似的電子設備。所以當iPad誕生時,一些行業觀察家提出了批評,認為它不倫不類,似曾相識。而喬布斯辯解稱,他只不過是在用戶體驗上找到了新的 “出發點”。終于,iPad徹底地取代了它的“兄長”上網本,成為主流移動終端。
從中我們不難看出,模仿和抄襲不同。抄襲只是邯鄲學步地跟進,而模仿是一種深度的學習,從這個意義上講,模仿也可以被看作是創新的一個必經階段。或者說,喬布斯大多數的創新,其實是在模仿的基礎之上進行的。而他創新的本質,大多不是基于新技術,而是為了更貼近消費者,更為滿足消費者的需求。所以,喬布斯很坦率地說:“我們不會有成立創新中心這樣的想法,為了創新而創新。我們專注于制造與眾不同的產品。”
回顧“創新”的歷史,真正的成功者大多數也不是創新者。福特發明了汽車,但它并不是汽車業的老大;施樂創造出了全球第一臺復印機,但它早就被佳能等日本企業打敗;IM的先行者是ICQ,但在中國的行業老大是模仿它的QQ……因此,中國要出喬布斯,不如從模仿喬布斯開始做起。(文/盛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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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評論:中國要出喬布斯 不如從模仿開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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