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業新聞網訊】(記者 王嵐)近日,摩托羅拉移動南京研發中心已經停止和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談判,并向被裁員工發出最周通牒,要求所有還沒簽署協商方式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在27日下午兩點前簽署離職協議,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簽署協議的員工,公司將于9月30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不過,有媒體就此事聯系摩托羅拉移動人士時,對方表示,摩托羅拉已經考慮和計劃推延員工的簽字日期,或將推遲至11月。
自8月13日摩托羅拉移動宣布裁員消息以來,摩托羅拉移動多次派高層來南京與南摩研發中心的員工代表談判,但一直沒有與員工達成一致意見。隨著勞資雙方談判陷入僵局,一些南摩研發中心的員工出于對日后工作生活的考慮,不得不開始尋求工作,一小部分員工已經簽署了離職協議,但大部分員工還在繼續與公司協商。
昨日,南京市失業保險結算管理中心副主任袁衛東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該中心從8月下旬開始陸續接到南摩關于裁員事宜的咨詢和備案材料。但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受理裁員備案申報材料須在公司首次與工會溝通裁員方案并通知員工30日后,因此該中心于本月17日才確認受理該裁員備案。此間勞動主管部門和企業工會就最終補償方案不斷與南摩協商,最終企業方同意將員工離職日期最長延遲至11月20日,基本經濟補償方案維持“N+2”倍工資不變。
對于南摩裁員一事,IT法律專家趙占領稱,《勞動法》規定的裁員補償方案標準為N+1,摩托羅拉的經濟性裁員,如果履行了相關的程序并依法進行了經濟補償,公司層面不會有問題。除非存在其他法定情形,如被裁員工中有懷孕的女職工,否則裁員本身不存在法律問題。
自8月中旬開始在中國裁員以來,摩托羅拉移動在北京、廣州、成都、上海均實施了大幅裁員,其余地方均全部結束裁員程序,只剩下南摩的員工拒絕簽署離職協議。
此前,摩托羅拉人力資源部門關于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的通知顯示,員工工資全部發到9月20日,未到期的期權則全部折現;按期簽署解約協議,將獲得N+2倍月平均工資的薪資補償,其中N為工作年限,而多出的兩個月平均工資則參照員工在摩托羅拉的工資水平;如果不在規定時間簽署解約協議的,只能根據法律規定獲得N倍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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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南摩裁員再生變:員工簽字日期推遲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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