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電信繼移動、聯通之后,取消了對手機用戶的“話費余額有效期”限制。然而,這廂剛不再催促用戶花盡話費,那廂北京電信卻僅憑群發給用戶的一條短信就開始征收“業務保留費”。
消費者不禁懷疑:這是不是要彌補取消話費有效期導致的“損失”?運營商單方面發布一條短信,相關費用就得以開征,這樣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一條短信通知就開征一項收費”遭質疑
北京電信手機用戶近日相繼收到短信通知稱,從5月23日起,連續兩個自然月未發生通信費用(未發生通話、短信、手機上網行為及未訂購增值業務),出賬費用為零的客戶,從第三個自然月的1日起每天收取0.15元的“業務保留費”。
“像電信公司這樣發一條短信就開始一項收費,是電信、銀行等壟斷行業長期以來的一貫做法。”北京德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家輝律師指出,消費者和運營商之間構成的是合同關系,而對合同的變更必須經過雙方協商達成一致。運營商僅憑單方的短信通知就開始收費,這樣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北京大學法學院民法學教授王成補充說,從合法性的角度看,電信運營商是典型的公用服務公司,他們和消費者訂立的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而在面對這樣的合同時,普通消費者是缺乏討價還價能力的,處于弱勢地位。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的,該條款無效。所以從法律上講,運營商的這一做法也是站不住腳的。
北京電信:“避免閑置、不為賺錢”但“要銷號只能扣完”
是否全國的電信公司都收取這項“業務保留費”?記者調查發現,北京電信此項收費是針對“零月租”的用戶。而重慶、山西太原、黑龍江哈爾濱等地電信客服稱,未收到類似收費通知,在當地沒有提供“零月租”套餐服務,最低套餐資費標準為月租5元。
就這些質疑,記者專訪了北京電信相關負責人。北京電信市場部產品經理潘海凌回應稱,之所以開收“業務保留費”,是為了避免有效期取消后號碼資源被長期閑置,或被不法分子囤積倒賣。
“我們的號碼資源非常有限,好的號碼可能沒有真正帶來收入,壞的號碼卻留在我們手里。”潘海凌說,如果沒有最低套餐資費或是別的收費,代理商可以毫無壓力地將電信的優質號碼壓著賣高價。
她還指出:“超過兩個月不用的號碼,實際進行通訊的用戶很少,這只針對一小部分很極端的用戶。我們有很多種方法收用戶錢,沒必要這樣收。”在這兩個自然月中用戶只要發生消費,“哪怕是一角錢”,北京電信就不會收取這項“業務保留費”。“其實長期不使用的用戶完全可以將號碼銷掉,過一段時間后通過電信的自動回收機制,號碼可進行再利用。”
然而,記者進一步的調查結果讓北京電信消費者頗感郁悶:如若決定銷號,屬于個人財產一部分的剩余話費并不能自由取出,而必須消費完畢,或者在閑置過程中被電信運營商一直扣完。“要銷號的話能把剩下的話費取出來嗎?”“不可以的,沒有此方面的規定。”中國電信11100號客服告訴記者,“不想使用了也不需要到營業廳辦理銷號,您不使用即可,扣完費用會自動銷號的。” 上一頁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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