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華意壓縮(000404.SZ)發布公告稱,股東ST科龍(000921.SZ)2010年10月26日~12月14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出售華意壓縮無限售條件流通股482萬股,占華意壓縮總股本的1.486%。2010年11月11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出售華意壓縮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122萬股,占華意壓縮總股本的3.457%。
本次減持后ST科龍繼續持有華意壓縮股份2703萬股,占該公司總股本的8.328%。而2009年年底,ST科龍持股比例為18.26%,股數5928萬股,一年之間已經減持了3225萬股,將近10%的華意壓縮。
這已經是年內華意壓縮第二次發布簡式權益變動書了,而ST科龍減持華意壓縮最直接地體現在了其財報中。
ST科龍三季報數據顯示,1~9月份該公司投資收益為1.91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了3526.75%,而該公司也不諱言是“減持了華意壓縮部分股份導致投資收益增加”。
同時記者還注意到,ST科龍三季報營業外收入高達2.90億元,較去年同期也增長了295.75%,這部分營業外收入主要為“根據國家相關政策確認的惠民補助收入增加所致”。
上述兩項金額相加一共為4.8億元,而ST科龍三季度凈利潤為4.68億元,換句話說,扣除這兩項損益后實際上該公司在三季度主營依然處于虧損。但該公司并沒有將上述得益于惠民補助的2.90億元全部列示為非經常性損益項目,該公司僅有2.19億元的非經常性損益。
在三季報后,該公司又大手筆減持了華意壓縮股份,預計年報中投資收益將持續增加,凈利潤的增長自然也不在話下。
但深交所上市規則中明確規定撤銷股票特別處理(即摘帽)的條件中包括“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正值”。
另外,證監會2008年發布43號文,對《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規范問答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2007年版進行了修訂,該規則明確列出21項應當確認為非經常性損益的項目,其中就有“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該文件對此又有補充“但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密切相關,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按照一定標準定額或定量持續享受的政府補助除外”;第二十項中又表示“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入和支出”也應該算入非經常性損益。
因此,是否將“惠民補助”全部確認為非經常性損益,將是影響ST科龍摘帽的一個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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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ST科龍:拋售華意壓縮482萬股增厚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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