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同時公布了相關審核進度;IPO預披露時間提前一個月。
從昨天披露招股書申報稿的三家主板發行人開始,證監會正式將主板和創業板IPO的預披露時間提前到預審會之前,為社會公眾和投資者提供了整整一個月時間對發行人進行監督。此外,證監會還史無前例的披露了全部約515家進入發審流程的發行人名單,從中不僅可以看出城商行扎堆上市以及投行競爭格局的新圖景,公眾更可以借此對發行人和中介機構進行監督,以外部監督力量強化發審環節的公開透明。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在昨天的新聞通氣會上表示,招股書申報稿的預披露時間從過去的發審會召開前5天,改為反饋意見落實之后、預審會召開之前,提前了大約一個月。未來證監會還將考慮把預披露時間進一步提前,做到一受理申報材料馬上披露。
杜絕“假唱” 考驗投行真功底
為了配合申報稿預披露的提前,證監會發行部和創業板部還分別向社會公示了各自的審核流程,以及截至目前總計515家申報IPO企業的名單以及審核進度,其中創業板220家(包括30家中止審核),主板295家(包括中小板)。
首發申請的審核工作流程包括:受理、見面會、問核、反饋會、預先披露、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會后事項和核準發行等。這些環節分別由不同處室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
證監會上述負責人表示,比如在初審環節,發行部的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兩名審核人員,分別從法律和財務方面對公司進行初審,兩人在分工上各有側重,同時也相互制約。事實上,整個審核環節都避免個人決斷,實行集體討論方式提出意見。發審委在發行部(或創業板部)初審的基礎上,對發行人進行審核和表決。發審委委員投票采取記名方式,會前有工作底稿,會上有錄音,會后如果發生問題還有問責程序。
上述證監會負責人表示,預披露提前,以及公開發行審核流程的目的在于提高發行審核工作的透明度,通過社會公眾和媒體輿論的監督,提升股票發行審核的效率和公平。
預披露提前對發行人和保薦機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述負責人表示,目前中介機構的工作還是存在種種不足。有的保薦機構沒有對企業進行全程把關,甚至在盡職調查中遺漏了重大關聯方和重大涉訴事項;有的招股書對風險揭示不足,往往需要反復修改,“像擠牙膏一般”。
預披露提前到初審之前,就好比春節晚會突然要求歌唱演員“真唱”一般,十分考驗保薦機構的功力。沒有了證監會通過初審環節幫忙修改材料,保薦機構必須依靠自己的盡調和內核能力,保證申報材料的質量。而證監會則得以脫身出來,重點關注發行人信息披露的合規性。
強化信披發審改革埋伏筆
在回答《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提問時,證監會發行部和創業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發行部和創業板部都沒有權力決定一個企業能否上會。從實踐來看,確實有企業“知難而退”放棄發行,或者因為長期未能解決有關問題而被終止審核,但是證監會在行使這一權力時十分審慎。
“證監會的審核工作一直是以信息披露為中心,除了客觀事實證明企業的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以外,不做主觀的判斷。但是目前證券法和股票發行管理辦法規定了一些具體的發行條件,所以證監會還是會關注發行人是否滿足這些條件!鄙鲜鲐撠熑吮硎尽
他表示,2011年的證券系統監管工作會議已經要求對股票發行管理辦法和再融資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其中將涉及發行條件,目前還在進一步的落實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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