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湖南省郴州市,湘南學院指定學生用一卡通手機,否則不能進寢室和圖書館。如今,許多學生每天出門都要攜帶兩臺手機。
學校提倡使用“一卡通”,以此加強校園管理,為學生提供便利。原本應該是多贏的局面,但如今由于一紙強令,使其中隱藏的利益糾葛,不經意地就表面化了。管理更多的應該是服務,而不是采取強制性禁令。湖南學院此舉不但可能增加學生的消費負擔,還侵犯了學生的相應權利,尤其挾禁進寢室等來令學生,更易遭到詬病。
該學院的做法可謂由利益唆使,不但侵犯了消費者自由選擇權,而且使自身陷入了不義境地。沒有學生愿意在強迫的挾裹下,很坦然地接受被指令性消費。該學院或許有提倡學生使用手機品牌的自由,但絕沒有強令學生使用某手機的自由。當一種自由,構成對他人的阻擾和困惑時,那就是粗暴干涉。因此,無論從哪個角度而言,對該學院來說,最急需做的就是收回成命,讓學生能真正實現消費自由。
對與該學院合作的運營商來說,以壟斷形式損害的不僅是學生的權利,還有其他運營商的權利。也就是說,無論怎樣巧辯或力爭,其行為已涉嫌不正當競爭。在市場觀念深入人心的現今,法規是懸在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對當事運營商來說,最應該做的就是回頭是岸,消除由此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對相關管理方來說,更應站出來制止這明顯的違規行為。
一切現象最終都可以歸為經濟現象。因此,在這看上去不尋常的現象背后,應該說存在可推測的原因。其中最為可能的就是,權利尋租所達成的利益期權化。也就是說,學院對該運營商的特殊照顧,其中可能存在利益糾葛或人情惠贈。這樣明顯舉動,從表象就很容易坐實。負有監管職責的相關部門,也理應進行獨立的調查,從而將真相公之于眾,將被不正當利益扭曲的現象,糾正到應有的正軌上來。
其實對于營運商來說,最需要的是采取正當手段去投入競爭,只有做好產品自身品質,以及提供優良售后服務,才可能吸引并鞏固消費群體。其他所謂“獨營”或“聯營”,只能算自欺欺人和念歪了營銷經。有選擇權利的消費者,最終將回歸到用腳說話:沒有最好,只有最合適。指定學生購買手機就像逞強扭瓜,即便瓜很甜但也會落下瓜田李下之嫌,對品牌和產品的傷害最終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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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評論:強購手機背后或藏有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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