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消息,由人民網輿情監測室主辦的《互聯網行業壟斷與不正當競爭研討會》在人民日報社召開。國家部委相關機構、互聯網、財經、法律、教育等行業的代表共同參與了討論,會上中國信息協會副會長、原國家信息中心副主任胡小明在談及會議熱點話題時表示,反壟斷要有標準有措施,監管部門對待不正當競爭以及涉嫌侵害知識產權的山寨行為,應該強硬,溫情主義要不得。
胡小明表示,互聯網企業的發展壯大主要是自然競爭的結果,但是互聯網領域幾乎沒有經營壁壘,業務缺少保護,競爭起來是一馬平川,企業成功靠的都是馬太效應,這個產業必然是贏家通吃的產業。如果像互聯網行業某些巨頭,自身已非常強大,加之馬太效應,很容易利用自己的優勢搶占太多的領域,我們應該對它有一個限制,哪些是你可以進的領域,哪些是你不能進入的,特別是那些由其它企業開拓出來的新藍海領域。因為巨頭進入一個領域,有足夠的資金,可以挖足夠的人,甚至可以直接買下來競爭對手的公司,這種行為不利于藍海領域的發展創新,互聯網反壟斷法規要重點保護藍海領域的創新者,要保護新業務模式的創新。互聯網巨頭要自己開創藍海,而不要熱衷于搶奪他人藍海創新的成果。
胡小明認為對行業的壟斷很難用一個標準判斷,對某些行業,當一家企業達到在這個領域控制80~90%以上用戶的情況時,這個產業就被認為是存在壟斷,要進行反壟斷的處理,要求企業在這個領域里拆分,如同對AT&T公司的處理。而我們反壟斷法的現狀是沒有必要措施,所以企業可以肆意擴展,像某些互聯網巨頭財力雄厚,走到哪里都無往不勝,不用違法,不用行政干預,只要靠影響力和資金足以做到,是用自然競爭的優勢取勝。要想解決這個問題,不能用行政的辦法處理,只能事先把規則講好,把反壟斷措施制定好,對企業巨頭所進入的領域應當有一定的約束。
“現在更嚴重的問題是不正當競爭,對不正當競爭的處罰太輕,應當劃一個明確的界限,對不正當競爭的處罰要非常重才有效果”。胡小明認為現在的法律對不正當競爭處罰太輕了,目前法律是核對受害者的損失決定賠賞額,這種處罰太輕了,相對于小偷只要還回盜竊額就可過關,小偷其實毫無損失。為了制止不正當競爭,法律必須加多倍罰款,必須要讓違規企業蒙受巨大損失,才能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他表示相關部門在對待不正當競爭和和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時,有嚴重的溫情主義,沒有威懾力,這樣將無法減少不正當競爭的違法行為。
最后,他建議對壟斷問題要有一個數量和細則上的明確規定。這樣大企業會有意識保留競爭,讓對手生存。二是對不正當競爭要有明確的判斷規則,如果是不正當競爭,就要下大力氣處罰。胡小明還談了自己對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建議。來源樂購網電商頻道http://m.sdlzkt.com/a/dian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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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中國信息協會副會長胡小明:對企業不正當經營處罰要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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