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錄取通知書本是每個學子十年寒窗的見證,然而近年來,部分高校通知書卻成為通信企業的重要推銷平臺,在通知書里夾寄電話卡、宣傳單早已是普遍現象,新學子還未踏入校門就面臨著一次消費選擇權“被剝奪”的無奈。
新華網重慶9月14日電(記者 張翅)
錄取通知書夾帶電話卡 學生:能不用嗎?
小何今年被長江師范學院錄取了,可他在收到通知書后沒多久又收到了一個從學校所在地重慶涪陵寄來的快遞。打開一看,原來是一張移動的電話卡,而且在隨寄的宣傳單上要求他激活電話卡“確認通知書寄到情況”,并表示“開學事宜將通過該卡發布,請務必保持暢通”。
被山西農業大學錄取的小劉也碰到了類似情況。她說:“學校給了個電話號碼,能不用嗎?”原來,她收到的通知書沒有直接夾帶電話卡,而是寄了張單子,單子上有一個聯通的電話號碼。除此之外,沒有咨費標準,沒有宣傳語,只是寫著新生開學后憑借這張單子可以到當地的聯通營業廳激活上面的電話號碼。
甘肅政法學院同樣在通知書里面夾帶了電話卡,只是為學生提供了選擇的余地:在通知書里夾寄了兩張電話卡,一張電信的,一張移動的。
不用不行?夾帶電話卡成“指定信息發布渠道”
如果僅僅是提供一張當地電話卡供學子選擇,或許學子們不會這么為難,但校方采取的各種“鼓勵”學生使用的方法,卻讓學子們深感無奈。
小高今年被四川農業大學錄取了,她不僅收到了通知書和移動電話卡,還被告知:學院要通過此卡發布新生信息,請務必保持暢通。“但是我新買的手機是聯通定制的手機,只能用聯通卡,總不能再買一個吧?”高歌有些憤憤不平。
隨著開學季到來,記者對收到“信息發布”電話卡的同學進行了回訪,受訪同學均表示,包括開學繳費、注冊等一系列信息,均是由校方直接發布到隨通知書提供的電話卡上,以后還有班級活動,獎學金申領等事項,“這下真成了‘不用不行’了。”一位抱著“僥幸”心里的同學無奈地說。
校企頻頻“頂風作案” 違規電話卡涉嫌侵犯學生消費選擇權
大學錄取通知書本是教育信息的載體,卻因種種原因成為這種既不利于市場競爭,也不利于高校在新生心目中的形象塑造的商業媒介。
2013年4月1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工信部電管〔2013〕107號文件《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校園電信業務市場經營行為的意見》明確規定:
電信企業未經本人許可,不得向校園用戶郵寄或與其他單位合作郵寄移動電話用戶身份識別卡和業務宣傳資料。針對這些“頂風作案”的行為,記者采訪了相關人士。重慶市電信行業主管部門,重慶市通信管理局的工作人員說,局里結合重慶市實際,制定了地方條例對文件進行貫徹落實,并對各電信企業落實情況進行督查。他強調,對發現的未按照文件規定執行的企業,將采取了約談、責令整改、督促自查等措施,進行督促整改落實,堅決維護校園用戶的合法權益。
重慶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晴認為,在工信部明確發文禁止的情況下,電信企業和校方的這種行為是肯定涉嫌違規。就法律層面而言,如果電信企業不僅夾寄了電話卡和宣傳頁,還跟學校簽訂了排他性的協議,限制和阻礙其他電信企業針對新生開展正常的經營競爭手段,就涉嫌侵害了學生們作為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同業公平競爭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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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大學錄取通知書被電話卡“綁架” 指定發布讓新學子犯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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